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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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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8-17 12:40:59 打印 字号: | |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14]

                             法院工作报告

                    (2004年3月12日在永善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院长  彭贵京

  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3年法院的主要工作和新一年的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及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一手抓审判和执行工作,实现公正高效,确保社会稳定;一手抓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安宁,服务电站建设,推进经济发展。通过坚持“两手抓”,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2003年各项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03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41件,审结1022件,结案率为98.2%,标的387.7万元,与上年同比,收案减少11件,结案增加6件,结案率上升1.2个百分点。全年收结案件中:刑事收案157件240人,均已审结,结案率为100%;受理各类民商案件447件,标的182.06万元,审结438件,结案率为98%;受理行政案件5件,审结5件,结案率为100%;执行收案432件,执结422件,执结率为98.1%。

  在审判工作上,我院主要“坚持一个方针、强化两个原则、落实三项措施”的工作方针,确保公正司法。一是坚持“严打”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重的方针,抓好各类案件的审理。一方面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确保我县社会政治稳定。审结的刑事案件中,故意杀人5件5人,伤害32件32人,强奸11件15人,拐卖妇女儿童14件46人,抢劫6件12人,盗窃42件62人,寻衅滋事8件11人,贩卖毒品7件8人,绑架1件5人,经济犯罪5件5人,其它26件39人。另一方面,通过审理民商案件,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为民排忧解难。审结的民商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149件,继承纠纷5件,合同纠纷145件,侵权纠纷139件。二是坚持 “两个原则”,确保司法公正。一方面坚持“两基本”的原则,加强同公诉机关的配合,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做到“稳、准、狠”,在审限内从重从快判处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法审理各类民商纠纷案件,优化溪洛渡电站投资发展的司法环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树立公正执法形象。三是落实“三项措施”,确保公正高效。首先是建立科学、规范、符合程序法要求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实行立案、审判、执行“三分立”,由立案庭“统一立案、排期开庭”,确保司法程序的公开与公正,提高审判效率。全院共接待来访184次,处理来信663件,立案428件,落实司法便民救助24件,减免诉讼费22450元。其次是不断完善内外监督机制,通过加强监督,使审判工作各个环节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整合。院党组案件质量检查组以“四率一限”为标准,对审结的1022件案件逐件进行检查,裁判正确率为99.98%,开庭率为100%,当庭宣判率达42.5%,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结案上诉82件,上诉率为8%,二审发回重审6件,发回率为7.3%,二审判决维持68件,维持率为83.3%,改判8件,改判率为9.7%。再是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及时成立清理“两超”案件领导小组,制定了纠防超期羁押案件的制度,建立完善了预防和遏制超期羁押机制,全年实现无超期羁押和无超审限案件的目标。

  (二)加大执行力度,捍卫法律权威

  为把司法公正落到实处,必须加大执行力度,彻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针对我院执行积案较多,执行警力不足的情况,院党组决定集中36名干警,从8月22日至11月22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执行会战”,两位副院长和纪检组长亲率三个执行小组赴18个乡(镇)突击执行积案。会战中执结288件,兑现金额88.60万元;部份执行186件,兑现金额20.50万元。10月27日,我院组织精干力量,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强制拆除孙昌芸位于振兴大街四联道103.45?砖混结构的违法建筑物,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治理我县城市建设秩序,促进我县城市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2003年的执结率达到98.1%,与上年同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三)、坚持素质强院、加强队伍建设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学习提高,增强法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所在。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院党组狠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大兴学习之风,提高法官职业素质

  常抓法官的学习教育,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情操,既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永恒课题,也是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的重要基础,必须常抓不懈。一方面,为实现我院45岁以下的法官达到最高法院的三年内完成本科学历的要求,克服了工学矛盾突出,经费十分困难等问题,确保35名干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本科学习;另一方面,按照《法官法》和最高法院的要求,强化法官“十三个不得有”的纪律教育,树立法官职业道德意识,实现从基础性教育到高层次教育的转变。去年10月,我院29名法官参加全省组织的法官续职考试,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有两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已任命为审判员。

  2、践行“三个代表”思想,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目标,必须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院党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三个代表”的学习活动,坚持“三个结合”,一是把学习与“司法为民”的宗旨教育相结合;二是把学习与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主题相结合;三是把学习与“司法大检查”相结合。做到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学习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广泛开展“如何运用审判权、执行权”思想大讨论,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基本特征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始终把实现好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3、认真总结过去,努力开创未来

  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按照县委、县纪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回顾过去,开创未来”教育活动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和“回顾过去、开创未来”的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了“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找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集中清理积案,落实“司法为民”,实现“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回顾去年走过的历程,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归纳起来有五点体会: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和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原则,是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二要坚持不断深化法院改革,是推动法院工作的不竭动力;三要坚持全面加强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建设,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重要基础;四要坚持把监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五要坚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条件,体现法制文化,是法院工作长足发展的重要前提。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审判运行机制还不完善,离“公正与效率”的要求仍有差距;少数法官业务水平低,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法官职业道德境界不高,服务意识不强;警力严重不足;物质装备比较落后,科技含量不高,现代化办公设施还未起步;桧溪法庭仍靠租房办公审案,严重地制约着审判效率的提高,极大地影响了法制形象。以上问题和不足,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4年工作任务

  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结合永善面临溪洛渡电站建设的实际,为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确保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是我院各项工作的重要课题,必须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的中心,确立新一年工作的指导思想。2004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县委的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工作目标,确保永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各级政法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推进法院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的各项规定,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整体素质,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认真做好2004年的各项工作,我院已于2003年12月底召开全院干警会议,总结去年工作,部署新一年的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的各项改革措施,强化了立案工作,增加了立案干警;加强了执行力量,精化了审判人员,为进一步实现公正、高效的司法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4年,我院将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维护稳定,强化责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几十年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也是我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我院必须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将维护稳定作为法院一项长期的基本任务抓紧抓实。一要继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盗窃、涉毒等严重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二要妥善处理好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各类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切实做到在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在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在审判效果上“司法利民”;三要依法审理好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治权威;四要加强执行工作,确保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兑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司法的强制力保障、促进、引导公民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五要以审判为依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坚持发展,服务大局,为溪洛渡电站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吸引外资,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良好的法制环境是实现“第一要务”的重要基础。随着溪洛渡电站的建设,我县对外招商引资起步较快,迫切需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一切司法活动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结合我县社会、政治、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今年法院的审判工作必须强化诉讼调解、排解民间纠纷,着力审理好以下几类民商案件:一要依法审理涉及不同性质市场主体的民事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法制环境,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和公平竞争秩序;二要积极审理涉及企业股份制改造、收购、兼并、破产案件,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和破产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合理调整;三要切实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纠纷以及涉及农产品收购、加工和乡镇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案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繁荣,确保农民增收;四要妥善审理好各类涉及商品和服务贸易质量纠纷的案件,依法制裁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五要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招商引资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溪洛渡电站建设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三)、坚持改革,强化队伍,加快职业化建设步伐。

  为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要认真开展好“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的教育活动,加快人才培养,增强综合素质,适应工作需要。要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精神,推行“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体制改革,由立案庭统一行使接待来信来访、审查立案、审判流程管理“三大职能”,规范流程管理,缩短办案周期,实行“定责、定岗、定员”的大立案工作方案,由6名庭长负责主审各类案件,由10名干警强化执行工作,优化干警资源,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职业化步伐,确保公正高效。

  各位代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务必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务必把司法为民作为促进队伍建设、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的根本出发点,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识大体、顾大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明确“司法为民”要求,确保农民增收,实现为溪洛渡电站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的两个目标,突出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三个重点,进一步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三件大事。在新的一年里,全院干警必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为永善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各位!
责任编辑: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