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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贯彻“五个严禁” 努力提高法官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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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华  发布时间:2009-12-25 16:14:50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是坚守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求法官保持高度的司法廉洁,不受各种利益的诱惑,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确保司法公正。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我们要通过“五个严禁”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进一步严明法官的职业纪律,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切实把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事关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一、认清贯彻 “五个严禁”面临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构建具有人民法院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力地推动了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全国法院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总人数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个别地方法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极少数法官执法犯法、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的案件目前仍时有发生,违反五个严禁的情况依然存在。

    (一)社会风气使然。当前,滋生腐败的大环境依然存在,社会不正之风冲击法官队伍,想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甚至那些为了争取合法权益的人也加入请客送礼的行列。现实生活中,一些特别现象法官也很难辨别和判断,如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官员的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之间,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官商之间分配差距等,在法官头脑中交替出现,分配不公时有发生,要真正划清这些“模糊”地带是很难的。

    (二)法院队伍自身存在问题

    1、违法行为。法院系统存在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枉罚裁判等犯罪,还判处了一些法官。

    2、违纪行为,已是反腐不可忽略的问题。吃喝风、工作拖拉、讲享受、讲条件、讲关系、讲人情案、案件久拖不决、脱离群众、怕吃苦、工作斤斤计较,这也是不正之风、腐败的表现。

    二、加强廉政建设,确保“五个严禁”落到实处

    从昭通市通报的十一件违法违纪案件看,有的为满足私欲,违法违纪,官商勾结,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不择手段,收受贿赂,包养情妇,生活作风糜烂,脱离群众,有的陷害干部,损害干部的形象。

    可以看出,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犯罪,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违背了党的党旨,法律观念和纪律意识淡漠,经不起权利、金钱、美色的考验,经不起执政、改革开放和社会市场经济的考验。其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法官必须从这些案件中得到极其深刻的启示和警醒。

    (一)必须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政治辨别力和判断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理想信念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根本,是精神的支柱、奋斗的动力、前进的坐标。所以,无论形势如何变化、社会风气如何不好,正确的理想信念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司法为民的宗旨不能变,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能变,才能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自觉抵御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确保司法公正。

    (二)必须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自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党性修养和法官职业道德修养是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和法官的必修课,放松了就会染上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丧失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革命性和战斗性。同时,也丧失了法官的良知和职业道德。因此,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抵御各种不正之风的能力。

    (三)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司法权,用好审判权。党员领导干部、法官首先必须明确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们群众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的,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法官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只有这样才能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

    (四)党员领导干部、法官必须慎交友、交好友,同时,还需要廉家。结交人一定要讲政治,结交好的朋友可以帮助你进步,结交的人不好,可以使你犯错误甚至使你成为人民的罪人。少数人打官司,不是去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研究人,找人不找法律,找关系不找程序,相信人不相信法制。于是法官在承办案件时,成为双方当事人要“攻克”的焦点。他们认为,只要将法官“搞定”,就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所以,法官成为了他们“公关”手段锁定的目标。千方百计靠近你,拉拢,其目的就是要把你拉下水。为此,我们在交朋友方面一定要有高度的警觉,要慎交友,交好友,纯洁自己的社交圈和生活圈。可以说,我们的日常穿着、生活方式、为人处事,及家属的穿着、生活方式、为人处事等,都是人民群众在衡量我们是否廉洁的判断标准,作为廉洁的法官,不仅要从我做起,还要从家做起,一定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绝不容许他们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牟取私利,更不能因为他们的不当言论影响人民法官的形象。

    (五)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法官的监督、教育和管理。从通报的案件所涉及的领导干部,之所以走向腐败的深渊,除了世界观退化,理想信念淡化,思想霉变等主要原因之外,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也是重要的外因。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我们要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领导干部的生活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家属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搞好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社会圈和生活圈的监督。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管理干部。

    (六)坚持“两个务必”。“两个务必”凝结着深刻的历史经验,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展示出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为此,我们要切实做到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重要讲话中的“四个牢记”:牢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们党的庄严使命,树立为党和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不渝地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牢记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以艰苦奋斗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和肩负的历史责任,自觉在艰苦奋斗的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

   总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各种诱惑和腐蚀是长期存在的,我们要从违纪违法者中政治生命换来的悔恨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把“五个严禁”不折不扣的落实工作中,做实在行动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珍惜党的重托,人民的期望的同时也珍惜自己、珍惜家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人民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