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工作报告
2010年法院工作报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0-02-20 17:07:29 打印 字号: | |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九)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023在永善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代院长  孙 馨

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二○○九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9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服务中心、维护稳定,审判工作全面发展

一年来,受理各类诉讼案件794件,同比下降11.8%;结案766件,结案率为96.5%,同比上升2.3%。受理执行案件221件,执结165,标的549万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任务全面完成。

1.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97件,同比上升19.8%,已全部审结。其中,审理“两抢一盗”案31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20件,贪污贿赂案7件,渎职案2件。判处罪犯134人。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3件,调解9件,调解率69.2%。工作中,狠抓大案要案的审理,对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从重惩处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和毒品犯罪,确保了社会稳定。特别是对陈康、甘兴乾、吴梓怀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的打击,社会反响较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对缓刑人员送达告知书,开展回访考察,有效预防缓刑人员再犯新罪。

2.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我院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溪洛渡水电站建设重点,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为经济发展服务放在首位,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不断加大民商事审判力度。专门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解决难点,明确赔偿标准,统一执法尺度,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理民商事案件684件,同比下降19.8%,审结656,结案率96%判决174件,撤诉134件,调解329件,调解率50.1%调解兑现237件,兑现率为72%。在审理家庭纠纷案件中,注重维系家庭和睦,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行为,维护社会诚信和公平竞争秩序,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坚持合法合情合理,平衡各方利益,慎重审理征地补偿费分割纠纷,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审判协调兼顾,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案件13件,已全部审结。其中,城建拆迁10件,治安行政处罚3件;判决7件,和解6件,和解率46.2%。判决案件中,维持5件,撤销2件。在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注重协调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妥善处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大胆尝试到案发地审理行政案件,化解争议,教育群众。如:胡常毕不服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在务基乡锦屏村开庭,不仅成功化解了行政争议,而且妥善处理了相关联的3件纠纷,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4.倾力开展“清积”活动,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举全院之力,以最大的决心、非常的工作态度和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圆满完成“清积”活动确定的各项预期目标。一是争取领导。县委及时成立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组,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清积”活动的领导。二是摸清家底。清理出20071231前未结执行案件454件,标的1045万元。三是明确责任。严格落实“五定一包”责任制,逐案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将任务确定到人。四是加强督促指导。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清积”工作汇报研究安排各阶段工作;制定了《“清积”督查工作规则》,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的给予通报,限期整改,确保整个工作的有序开展。五是保障到位。在审判维稳任务重,资金、警力紧张的情况下,抽调干警参与执行,筹集经费保障“清积”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穷尽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截止2009930,已全面完成“清积”任务。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8件,绝对执结13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436件,绝对执结235件。

工作中,建立完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机制,探索建立以政府主导、法院推动、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执行救助机制。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设立人民法院执行救助金的实施意见》,我院根据意见制定了《执行救助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办法》;建立健全了执行工作规范、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信息通报制度、监督制约机制等规定,全方位对执行工作及执行人员进行了规范;把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终,使整个执行过程都公开透明。

5.注重以人为本,抓好立案信访工作。坚持“严格审查,依法立案”的原则,审查立案977件,立案准确率达100%。加大庭前调解力度,诉前调解民商事案件62件,兑现47件,标的35万元。切实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7.9万元。以“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为契机,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政策、法律底线,讲究策略,力把各种涉法涉诉信访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231人次,来信1209件,做好中央交办的3件信访案件的疏导稳控工作,确保了国庆六十华诞庆典期间无一人到昆、进京上访。

(二)提高素质、树立形象,队伍建设有新发展

一年来,院党组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坚持领导班子作表率、党员为主体,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上狠下功夫,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县委的领导和关心,班子得到了充实,配齐配强了党组班子,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切实抓好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和使用,牢牢抓住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这个支点,优化庭室领导,大胆启用了一批业务强、善管理、有本事、想办事、会办事、有活力的干部。一次性选拔18名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解决了我院自2005年以来班子不齐、中层干部任职不在岗,在岗不享受待遇的问题,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增强了队伍活力,队伍建设呈现出梯次发展的良好态势。

2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根据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实际,拟定方案、注重结合,扎扎实实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大学习、大讨论”等教育活动。通过专项教育活动,提高了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了团结。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实现了审判与学习两不误,学习与实践互促进,“清积”执行与移民工作双丰收。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巩固“四不为”机制为重点,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狠抓廉洁司法和警示教育。“执法为民、严守纪律”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紧贴永善实际,用正反典型和身边发生的案例,教育干警从落马干部的忏悔中吸取教训,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把自己锻造成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二是抓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廉政风险保证金制度、“一案一承诺书”制度、廉政监察员等制度。三是抓违纪查办。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有举报就核,有问题就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认真核实举报内容,全年初查17件,给当事人一个交待,还干警一个清白,确保了司法廉洁,队伍不出问题。

4.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素质培养,是我院实施“素质强院”的基础性工作。为激发干警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我院坚持以人为本,修订了《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及司考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奖励力度,完善了激励机制。组织47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高院的业务培训,夯实业务基础,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狠抓法院文化建设。编制完成反映我院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的专题片《金沙江法魂》。精选40余幅法官作品建成文化走廊,全面展示法官工作生活风貌,增强了干警荣誉感。4幅摄影作品在昭通市法院系统第三届书画摄影赛中获奖。20099月,我院又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三)拓宽渠道、接受监督,司法民主进一步推进

1.接受监督落到实处。坚持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及时办理人大批转的信访案件。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两期间,向各代表团派出干警,收集、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审判工作中还邀请政法委、人大法工委、政协民宗法制联络委、检察院、妇联等部门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2.陪审员工作进一步强化。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采取自我报名、组织推荐和考察方式增选了人民陪审员,对任期届满的陪审员进行了重新考核任命,现有陪审员32名,占法官总数的60%。涉及社会热点、难点、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2009年,有26名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44件,占结案总数的18.8%陪审员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创新机制、完善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1.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落实。按照司法人民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力度。审判人员深入乡村,走村串户,到田间地头去开庭,倾听老百姓的诉求,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形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便利和温暖。巡回审理各类案件190件,占结案的24%。案件类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特别是一些在案发地有影响的案件,通过就地审理,当场宣判,既教育了当事人,又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2.宣传调研取得突破。转变观念,拓宽渠道,大力宣传法制、展示法院工作亮点。开通永善法院网,积极与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沟通,延伸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482篇,其中国家级117篇,省级162篇,市级203篇。反映我院执行工作的电视节目《43万元诱发的亲情官司》,在云南电视六台“与法同行”栏目播出后,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组织干警撰写论文24篇,案例7,获得国家、省、市相关奖项。调研工作居全市法院前列。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庭审安全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3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实现了人均1台微机,开通了互联网、局域网,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投资58万元,为莲峰法庭新建办公楼545?,改善了法庭审判条件。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公用经费已按标准保障到位。在审判大楼、干警住宿区安装监控设施,进行24小时监控,提高安全保卫的科技含量,确保了安全。

各位代表,盘点过去一年的工作,我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理解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问题和差距:一是少数干警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不强;二是个别法官机械办案,只讲法律效果,不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少数干警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效率低、业务水平差,办理的案件仍存在质量问题;四是信息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五是个别干警仍存在讲条件、讲享受,吃苦精神不强。这些问题,已引起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二○一○年工作思路

2010年,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一年。根据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今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民群众认同为目标,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抓住干部调整这个机遇,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统筹法院各项工作,着力“六个坚持”,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新发展、队伍素质新提高、法院管理上水平、司法为民新举措、整体工作上台阶,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扎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抓好党的建设,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狠抓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把最艰巨的任务、最难处理的问题交给党员干警去完成。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遇重大事项、热点难点案件及时向县委汇报,人大报告,向政府、政协通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不断拓宽陪审案件的范围。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及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确保司法公正。

(二)坚持公平正义,认真履行审判职责

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审判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促进社会治安继续好转。把打击的锋芒对准有组织的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乡村恶势力、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多数,打击少数的原则,及时审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确保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保障国家机关的清正廉洁。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开展专项打击,针对我县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民事审判要强化能动司法,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贯穿到审判各环节,走出一条调解多,上诉、申诉、执行少,社会公信力高的路子,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执行案件。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分割、劳动争议和“三农”案件,确保全县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行政审判要以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和谐为目标,推行以“诉前指导、诉中引导、诉后沟通”为内容的行政协调机制,找准行政案件的平衡点,促成和解。要重视县城房屋拆迁、重点工程土地征用补偿、矿产资源等引发的行政案件。注意平衡、协调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减少和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促进相互理解与信任。执行工作要总结“清积”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巩固和扩大“清积”成果,深入推行解决执行难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困难。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动员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彻底扭转“累积-清理-再累积-再清理”的被动局面。加强立案工作,发挥窗口作用。立案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开端,是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要全面落实便民措施,方便诉讼,规范立案管理,正确引导和规范当事人举证,做好诉讼释明和指导。坚持“立调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做好庭前调解工作,简便、快捷化解纠纷。认真落实流程跟踪管理制度,杜绝案件超审限。切实抓好信访工作,探索信访工作机制,努力破解信访难题,畅通信访渠道,理顺关系,正确引导当事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抓好重点案件的排查和上访老户的劝息稳控工作,减少信访案件。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巩固“人民法官为人民”、“执法为民、严守纪律”等教育活动成果。抓住班子建设这个重点不放,着力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新班子新气象。加强政治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要在打牢政治理论基础上下功夫,抓好培训。教育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学习中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本领,做到学法有成,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学者型法官。抓好作风建设,调动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带好队伍、规范管理。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发挥好群团组织的作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的各项制度,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廉洁公正。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防止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四)坚持科学管理,努力实现司法公正

省高级法院已将今年确定为“管理年”,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质量。我院从科学管理、制度创新和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入手,把从严治院、廉洁治警和从优待警有机结合,完善内部监督考核机制,狠抓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使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到实处。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建立案件催办制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杜绝低级错误、无故拖延办案、超审限案件发生,确保案件的及时、顺畅运行和质量。推进审判委员会专业化建设,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检察长列席会议,突出审判委员会最高审判组织特征。明确审委会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专职委员的作用,多调研、多指导,要深入基层法庭加强指导和督促,全面提高基层法庭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了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前瞻性、有序性、针对性和规范性的要求。要使法院干警从思想上认识到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必须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真正在思想上深刻理解司法“人民性”的内涵,把“能动就是主动,能动就是推动,能动就是互动,能动就是联动”贯穿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之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能,公平公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增强群众观念,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的优质服务、人文关怀和亲和力,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六)坚持求真务实,做实调研宣传工作

紧紧抓住法院文化建设这个载体,强化调研宣传为审判工作服务,不断增强调研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巩固好调研宣传基础,突出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法院管理等重点,广泛宣传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同时,建立舆情分析和引导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依靠全体法官的整体力量,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和总结。巩固好新闻发布会取得的经验,通过新闻发布会这个平台,通报好我院的重大事项,发挥好正面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位代表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所面临的工作任务将会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我院将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握三项重点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永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