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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站”库区移民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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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升高  发布时间:2013-10-08 15:59:44 打印 字号: | |

随着溪洛渡水电站和向家坝水电站的建设,工程中最大问题之一便是移民搬迁。实际操作中移民工作的最大解决方式是移民安置补偿,即土地实物补偿、房屋安置补偿等,由此引发了诸多移民争议案件。库区土地从一文不值到身价百倍,“石头变金子”的突变也使移民间纠纷增多。

土地使用权属争议案件在永善县移民区涉及桧溪、黄华、莲峰、大兴、码口镇辖区,已作处理和尚未处理的争议有上百件,一般常规的处理方式是由县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确权处理,若争议双方不服,则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再经法院作出判决。而对于将被淹没的土地,事实上移民都不能再承包使用,由此移民争议的实质性问题即为土地补偿费归属问题,无论作出撤销或维持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争议双方的矛盾,反而使案件经过诸多程序以后,又从终点回到起点。

针对以上问题,永善县法院行政庭对此类案件实质分析后,追本溯源,认为应从彻底解决当事人实质争议的角度去化解行政争议,即土地被征用所得补偿款如何分配问题。同时已建议政府应加强对此类案件的调处力度,作确认处理已丧失了现实意义。近几年来,起诉到本院的土地使用权争议行政案件,通过化解的已有六件。从而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效率,到达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效果,完美化解了行政争议。

在两站淹没区,诸如此类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较多,人民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是法官应当认真思考的,以求找到解决案件争议的最佳方案,解决利益冲突,维护公平正义。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