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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出台“五个严禁”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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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玉  发布时间:2014-04-09 11:13:01 打印 字号: | |

永善“405”地震后,永善法院法官迅速冲锋在前,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竭尽全力挽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开展各项救灾工作。截止498时,该院已投入警力91人次,出动警车539趟次。按照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从49日起,该院将抗震救灾主战场转入全面负责务基镇八角村和平社一、二组的救灾、排险、核灾、安抚和灾后重建的包保工作。498时,孙馨院长已亲自带领党员干部20人奔赴务基镇八角村和平社一、二组开展抗震救灾包保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安书记48在务基镇八角村提出的七点抗震救灾包保工作要求,永善法院出台抗震救灾工作“五个严禁”,确保下步抗震救灾包保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凡抽调干警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禁我行我素,不令而行或有令不行;

二是对灾民的受灾情况必须认真核查、如实登记造册,反映的困难必须认真对待、如实请示反映,严禁不负责任工作疏漏和随意表态;

三是在发放救灾物资和帮助灾后重建工作中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公徇私;

四是在开展各项救灾工作中必须正面教育和引导群众,安抚稳定好群众,确保灾民人身安全和灾区社会治安稳定,严禁造谣传谣和盲目冒进;

五是开展工作必须尽心尽力,作风深入,树立打持久战和硬战的思想,严禁敷衍塞责,消极懈怠。

 

责任编辑: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