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与永善县某建筑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陈某虽未与永善县某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永善县某建筑有限公司应支付陈某一次性伤残费补助金、医疗费、停工留薪费等相关费用。永善县某建筑有限公司主张,第三人下小河发电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案中追索第三人下小河发电公司赔偿责任存在争议,法院将择期宣判。
永善法院庭审法官以案件析理,以案释法,始终坚持公开审案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促进群众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参与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审理一案,宣传一法,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有效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