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判决后及时回访,耐心释明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降低了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减轻了因强制执行带来的工作压力。近日,通过判后回访,当事人刘某主动给付了刘某某等5人共30余万元征地补偿费,刘某与刘某某等人姐弟关系得到修复。
刘某有5个姐姐,均己出嫁。因溪洛渡水电站建设,刘某原家庭承包的土地被征收,作为唯一儿子的刘某户头获得征地补偿费300多万元。由于土地承包时刘某的几个姐姐都是家庭成员,出嫁后在嫁入地又未分到承包地,看到社里出嫁了的姑娘都回娘家分到了一定的征地补偿费,刘某某等多次与刘某协商,刘某不同意给几个姐姐征地补偿费。
“她们都出嫁了,又不是我社的成员,国家将征地补偿费发放给我,这就是我的。”一见到法官,刘某就重复着同样一句话。
法官多次做刘某的工作,刘某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法官请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刘某亲戚做刘某思想工作,刘某还是固执己见。刘某的律师劝刘某给每个姐姐几万元,可刘某就是固执地认为宁可将钱扔了也不愿给几个姐姐一分。
一审法院判决刘某给付刘某某等每人6万余元。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后,刘某对几个姐姐的对抗情绪还是存在。法官带上法律书籍,及时到刘某家中回访,对刘某提出的法律问题耐心释明,并赠送相关法律单行本供刘某翻阅。
通过回访,刘某按照判决内容给付了几个姐姐共30多万元。刘某与刘某某等人姐弟间的紧张关系得到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