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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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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3-10 11:29:24 打印 字号: | |

县十五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之(13

 

永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228日在永善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永善县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一五年工作回顾

 

    2015年,永善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坚定不移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执法办案为核心,扎实履行审判职责。

    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40件(新收2220件,旧存120件),与去年同比,收案增加446件,增长23.6%,审、执结2085件,结案增加311件,增长17.6%,扣除公告、鉴定、中止类案件112件,结案率为93.89%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促进“法治永善”建设。受理刑事案件122件,审结110件,审结率为90.16%。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07151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34人;有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免予刑事处罚4人,宣告缓刑36人;积极推进轻刑快审和社区矫正,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1415人。

    (二)强化民事审判职能,促进“平安永善”建设。受理民商事案件1615件,审结1471件,审结率为97.5%,结案标的18279.93万元。依法审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劳动争议案件509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纠纷案件536件;审理财产损害纠纷、宅基地、相邻关系等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24件。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努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促进家庭和谐。工作中,注重对矛盾的化解,强化法律的指引、规范、调整功能,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解决纠纷。全年通过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结案980件,调撤率为60.79%

    (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和谐永善”建设。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异地管辖改革,防止不当干预。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审查行政诉讼案件40件,受理34件,收案率上升135.29%。结案32件,其中,移送异地法院管辖13件,原告撤诉4件,裁定驳回起诉2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撤销行政行为和决定3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1件,确认行政行为无效1件,维持行政机关处理决定4件,结案率为92.6%,结案率上升4.4%;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件,应诉率10.53%

    (四)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促进“诚信永善”建设。受理执行案件563件,执结466件,执行结案中自动履行66件,强制执行54件,和解17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47件,其他方式结案181件,不予执行1件,执结标的3704.56万元。坚持把破解执行难问题作为维护司法权威的突破口,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采用网上布控查找被执行人8人,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使案件全案执行完结;对恶意逃避法院生效判决的23名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录入“失信黑名单”,实行信用惩戒;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拒执罪”专项行动,对33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组织邀请21家单位召开执行联席会议,执行联动机制基本形成。

二、以司法改革为重点,积蓄司法工作能量。

    (一)扎实抓好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根据中央深化改革领导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成立了领导组和应急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调配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完善软硬件设施,及时修订制作相关文书、畅通“96128”和“12368”热线电话、安装诉讼费缴纳POS机等,确保立案改革有序开展。自51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按照“全面监督、全面救济、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工作目标,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初始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立案受理,当庭立案率达95%以上。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当场为当事人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释明后当事人不诉32件,裁定不予受理10件。2015511231,受理各类案件1433件,同比上升24.61%。仅5月一个月就受理685件,同比上升33.58%

    (二)稳步推进派出法庭司法改革。黄华法庭确定为全省首批23个基层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单位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足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按照“1?1?1”的审判模式组建两个审判团队,选任了两名主审法官。按照“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案件由主审法官负责审理、裁判,并对裁判结果终身负责。41试点改革启动以来,黄华法庭两名主审法官共受理各类案件311件,审执结278件,人均结案139件,同比增加68.5件。在院机关实行了审判责任制改革,将案件审签权限适当下放,审判效率得到较大提高。

    (三)夯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基础。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要求,完成第二期“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23名,实现人民陪审员总数83名的要求。采取集中授课、组织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陪审员履职能力,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全年采取随机抽选、分配到庭方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执行、送达等419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95%以上。

    三、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一)强化审判管理措施,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制定了《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干警工作质效的考核,实现对庭室、部门间可量化、可操作的科学测评,提升审执工作质效。健全案件质量三级评查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每案必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向全院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法官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审执服务水平。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三公开”、“四级专网”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法院综合管理系统、法院执行指挥联动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网上立案系统、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等软件的运用推广。利用微信、微博、微视等新媒体对外发布信息577条;策划制作完成全市法院首部法治题材微电影《妈妈,你在哪儿》,拓展了法治传播深度和广度。

    (三)推进司法公开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选择典型案件深入村组社区、校园开展“阳光司法”活动8场次、“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9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普通群众500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全年公开庭审案件2048件,举办新闻发布会2期,协助央视媒体拍摄完成《七旬母亲讨赡养》专题节目,并成功播出。全面施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787份,拓展了社会对法院审判权的监督渠道。

    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流法官队伍。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升干警党性修养。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通过院长上党课、党总支书记集中授课,干警自学并撰写学习心得、读书笔记等形式,抓实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使法官干警坚定法治信仰,积极转变观念,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新要求,进一步巩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坚持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推进廉洁司法建设。健全廉政监察、审务督察、违纪线索核查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廉评议、人财物分权管理、向当事人发送廉政告知书等制度,确保法官干警自觉守廉。加强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组织法官干警参加廉政报告会、开展廉政约谈、观看廉政警示片、听廉政党课、发廉政短信等方式,提醒法官思廉。采用案件回访、司法作风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的监督管理,规范法官言行,督促法官干警保廉。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节假日收受红包”等专项整治行动,把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引向深入,确保了公正廉洁司法。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司法队伍形象。以凝聚法院干警思想形成共同价值追求、树立法治信仰、推动工作发展为目标,全面深化法院文化建设。设立“善行义举榜”挖掘和培育一批道德高尚,爱岗敬业、公道正派的优秀法官干警,形成树先进、学先进、促先进、争先进的法院文化氛围。搭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平台,弘扬法治精神,举办“文明创建观摩”、“感恩教育”、“道德讲堂”等主题教育活动6次,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五、以司法为民为重点,全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一)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巡回立案、预约接访立案、网上立案等,从根本上解决立案难、咨询难问题。全年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和身患残疾不便到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开展巡回立案12次,立案24件,当场调解12件,接受咨询20件,预约立案4件。强化巡回审理,选派巡回审判组,对案发频率高、矛盾纠纷频繁的区域集中巡回审理案件865件,巡回审判率达41.49%。做好申诉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访1541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43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为79名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27.7万元,发放救助金192323.59万元。

    (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促进社会诚信和谐。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支持鼓励人民法庭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与辖区基层调解组织协调联系和配合指导,做实诉调对接,联动化解矛盾。积极派员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社会热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扎实开展“法官-校园牵手”活动,教育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深入开展综治维稳月、“送法六进”等法制宣传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5000余名群众受到普法教育。

    (三)积极延伸工作职能,服从服务全县大局。举全院之力按时按质完成了“4.05”地震灾后重建任务和“5.07”冰雹受灾核实工作。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和“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六、以基础建设为支点,大力改善审判办公条件。

    积极争取内外部支持,狠抓法院新审判综合法庭建设,努力改善司法硬环境。为适应数字法院建设的需要,启动了新审判综合法庭建设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装饰工程正逐步实施。

    各位代表,永善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人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人被授予荣誉天平奖章。1个庭室、1名干警被市中级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和个人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政府大力支持、人大、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倾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永善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明显增多,新类型案件大量涌现,法官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持续高发的案件数量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司法的权威有待加强。四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司法为民举措与群众需求尚有差距。五是司法改革推进过程中法官干警存在认识不清、信心不足、思想不稳、配套措施不完善的问题。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争取各方关心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二○一六年工作思路

 

2016年,永善法院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以党建为核心,审执工作为中心,文化建设凝聚人心,制度建设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人本化、规范化、信息化”为重点的法院管理工作,全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法官队伍,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干警执行力、司法公信力”,努力创建让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信赖的法院。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挥审判职能,抓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损害基层群众利益、干部队伍形象及党群干群关系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社区矫正等刑事保护制度,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辅导、缓刑帮教等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等方式教育感化未成年人犯。健全诉调衔接机制,推进诉前调解,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强判后答疑和裁判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强化裁判的引导功能,在审理涉及公序良俗方面案件时,理直气壮地弘扬积极的道德观。通过判决说理,清晰地传达我们这个社会支持什么,反对什么,赞扬什么,唾弃什么,让民众明是非,讲诚信、知善恶、辨美丑。进一步推动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公开曝光、失信黑名单、刑罚惩处等各类强制措施,综合治理执行难。

    二、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改进干警工作作风。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职。认真学习“准则”、“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认真总结黄华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改革工作经验,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改革部署上来,加强调研,有序推进、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司法公开倒逼提升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扩大司法民主,完善涉诉民意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问题。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水平。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助力司法审执水平提升。

    认真贯彻各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研究和谋划好“互联网 司法”这篇大文章,加强法院专网、执行指挥系统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数字法院应用系统等开发利用,以网上办案、网上办公为工作载体,建设统一管理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系统、裁判文书发布系统。强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改善司法服务环境。

    加速推进审判法庭迁建项目工程建设,推进法庭规范化建设、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审判信息数字化建设和办公现代化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综合保障。

    各位代表,面对发展的新起点、改革的新课题、社会的新期待,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改革,务实创新,为推动永善县“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拒执罪:《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1?1?1”审判模式:1名法官、1名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一个审判组合。

    3、倍增计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高院《关于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35月起两年内,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法官和人民陪审员1:1.5的比例配齐配强人民陪审员队伍,达到人民陪审员人数翻番。

4、天平工程:国家司法审判信息系统工程的简称,是最高法院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全国各级法院协同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主要包括制定规范化标准,开发应用软件,完善网络和存储环境,提供庭审支持、门户监管、系统安全等保障措施,建设全国统一的司法数据库等。

5、三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6、四级专网:省、市、县、乡利用专网建设成果,进行远程通讯、办公OA、网络审判流程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数据的传输,及时完成案件信息录入、法律文书网上审批、文件签发等工作。

7、互联网 司法: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化技术与法院立案、阅卷、在诉讼事务办理、案件查询、文书送达、信访、投诉建议等众多原来线下才能办理的事务,实现网上办理。

责任编辑:永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