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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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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2-06 11:12:36 打印 字号: | |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15)

 

永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日在永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永善县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继往开来,团结奋斗,2017年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2017年,永善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县委“12446”发展思路,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服务永善繁荣发展稳定大局为使命,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促进永善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审执工作成效明显。一年来,永善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保护、调节和促进等职能作用,全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07件(新收2995件,旧存412件),同比增加594件,增长21.12%,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128件,审执结3027件,同比增加626件,增长26.07%,结案率92.60%。

1.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63件,扣除鉴定案件1件,审结154件,结案率95.09%。刑事审判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功能,根据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整治对象,加大力度打击影响永善社会稳定的“两抢一盗”、贪污、渎职、故意杀人、放火、爆炸、重大伤害类犯罪;从严打击非法猎杀国家保护动物、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依法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犯罪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从严打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醉驾犯罪12件12人,在县城工农广场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永善首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醉驾案,宣传了法制,震慑了犯罪。

2.着力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26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111件,审结1974件,结案率为98.07%。民商审判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处理民商事纠纷,以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为宗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加大劳动争议、人身侵权、“三养”等事关民生案件审理力度;二是针对富江广场、红阳小区等房地产开发引发的事关永善稳定发展大局的群体性纠纷,依法妥善调节各方利益。三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抽派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依法稳妥审理永善宸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办案中强化风险研判,做细、做实群众工作,确保案件稳定、依法、有序推进,目前该案已进入复盘施工阶段;四是对涉及永善发展的重点工程建设引发的各类纠纷,依法积极审理,有效防控风险,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3.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共受理行政案件78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5件,审结71件,结案率97.44%。受昭通中院指定,我院负责受理绥江、水富、永善三地行政案件。一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避免老百姓“告官不见官”,通过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17年行政负责人共出庭34件;二是通过到案发地开庭、邀请机关代表旁听庭审、发放司法建议书、与行政机关交流座谈等形式,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在涉及殡葬改革、移民土地征收补偿款、工伤保险待遇、城镇建设等重大敏感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妥善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4.全力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公信。共受理执行案件1040件,扣除中止、鉴定案件11件,执结828件,执结率80.67%,执结标的3917.47万元。以执行工作信息化和执行“迅雷”专项行动为两大抓手,克难攻坚,全力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一是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妨碍执行,隐匿、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和案外人,执行过程中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询、冻结、扣划1000余件次,司法拘留10人,罚款4件4人,罚款金额3.65万元,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限制经营34件34人,司法拍卖4件;二是在执行“迅雷行动”专项活动期间,我院在全力配合水富、绥江两地法院集中执行的同时,自行突击执结案件82件,执结兑现标的89.93万元,在县城工农广场公开开庭审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案,有效扩大法院执行工作社会影响力;三是广泛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协调人民监督员、少数民族干部、乡镇综治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参与执行工作,开展释疑普法与情绪稳控,对执行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全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563人次,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与人员参与监督执行活动48人次,有力提升执行公开透明度。

(二)立足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服务发展大局。

1. 强化便民措施,保障群众诉权。坚持巡回审判常态化、制度化,在全县15乡镇开展阳光司法11场次,巡回审判2063场次,20000余人参加旁听,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化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开展巡回立案、预约立案、预约接访,将微信调解、QQ送达等新媒介引入简单民事案件办理流程,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持续开展夜间法庭、渡船法庭、假日法庭,维护人民群众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合法权益,努力降低群众诉讼成本。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司法援助措施,全年为确有困难的48件案件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5.6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7.85万元。

2.主动接访群众,化解信访难题。充分发挥立案窗口作用和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执行立案登记制,完善信访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院长接待日”、领导带案约访下访、联系包保等信访工作制度,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确保无非正常上访。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716人次(其中院长接待群众来访40次242人次),领导下访96次,妥善处理好集体上访64批次592人次,收到当事人来信655件,信访登记受理率达79.78%,处结率为100%。

3.紧扣中心工作,服务精准扶贫。按照县委安排,选派年轻干警常驻挂钩点冷米村、文山村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摸清底数;积极参与动员群众异地搬迁、动态调整等扶贫工作,院领导先后15次率队驻村开展核算农民收入、统计农村劳动力、引进产业、发展种植等,与村两委专题坐谈6次,召开院坝会10次,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群众20余户,走访冷米村、文山村群众845户3846人,为冷米村两委解决办公经费并协调村组公路硬化等工作。

(三)以党的建设为引领,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1.加强党的建设,组织作用不断加强。一是抓实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0次,建设“新时代讲习所”1个,采取讲党课、专题宣讲、交流心得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21场次,支部集中学习41次。二是选优配强班子。优化撤并党支部1个,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完成党总支和4个支部班子换届选举。三是加大党内关怀力度。开展“三个一”活动,为党员过政治生日,表彰先进典型13名。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初步探索出“主审法官 X”的支部委员组成模式,确保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推行党组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党组成员人均指导支部工作10次,共上党课6次。

2.加强教育培训,业务素质整体提升。一是注重学习培训。通过视频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组织法官对新法律法规及审判业务的学习,全年共派出24批46人次参加上级法院及县级相关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27批226人次,形成了学理论、钻业务、练技能、强素质的良好氛围。二是提升审判技能。以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为突破口,定期组织庭审评查、案件质效研讨,围绕审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展开探讨,交流办案心得,总结审判经验,切实提升法官审判能力。三是提升文书质量。通过季度评选优秀裁判文书,对裁判文书中评查出的问题进行点评通报,树立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提高裁判文书写作水平和质量。四是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做好群众工作是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根本,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判、法制宣传、带案下访等活动,提高广大法官对纠纷的疏导能力、对矛盾的化解能力、对案件的调解能力,使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能够不断适应和满足众多不同社会群体的司法需求。

3.坚持正风肃纪,确保全院风清气正。一是严格落实审判纪律、司法巡查、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纪律等制度,抽查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庭审规范化等纪律情况93次。二是组织法官干警学习各级各类违法违纪情况通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进行正反面教育,开展廉政谈话91人次。三是建立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信息处理工作机制。四是党务、政务、“三公”经费、重大项目经费公开。一年来,全院没有发生公车私用、公款送礼、滥发奖金、违规接待、违法办案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质效得到加强。

1.科学划分权限,“放权”与“控权”同步。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总体安排和要求,顺利完成了主审法官的选任、团队组建和人员分类管理等各项工作。突出主审法官主体地位,构建了审判长、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工作机制,通过优化审判组织配置、明晰审判主体权责等措施,实现了对法官最大化“放权”,审判模式由过去的领导审批制转变为主审法官独立审判。建立新型审判管理机制,做到合理“控权”,科学把握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员额法官审判工作绩效考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审判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在“放权”的同时,同步强化“控权”设计,实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2.管理监督并重,确保案件质效。建立《永善县人民法院审判权清单》、《审判管理流程管理办法》、《合议庭办案规则》等七个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审判权职设置,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对发回重审的案件全部由院领导主审,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加强审判质量监督,全年无错案、无重大瑕疵案件、无超审限案件。健全案件质效管理体系,构建精细审判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审判质效分析、案件研判、审判经验交流等制度,发出案件质量评查通报4期,编发审判管理动态刊物4期,评选精品法律文书5份。

3.主动接受监督,推动司法公开。强化监督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等。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职责,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82名,全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762件1040人次。推行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视察法庭、观摩庭审和座谈沟通,邀请学校师生、社会各界人士参观、了解法院工作。认真组织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借助微信微博,各类媒体通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典型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及重要事项,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同时,也较好地推进了审判工作公开。

(五)以文化建设为抓手,文明创建不断提升。

1.立足全院实际,丰富活动载体。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文明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学雷锋服务队等,深入乡镇、社区、福利院等,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帮助困难户。全年共开展“道德讲堂”、“法官讲坛”、“道德经典诵读”、送爱心、志愿服务等活动共46场次。

2.大胆开拓创新,培育特色文化。构建独具特色的文化展示体系,确定了“尚法为永·崇德至善”的文化主题,以尚法、崇德、为民等分楼层展示新审判综合楼文化建设,通过展示独具特色的法文化体系,使全院法官干警及当事人受到法律与道德的熏陶,达到文化树人、文化育人的目的。

3.注重文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完善了《信息调研新闻宣传管理奖励实施办法》、《调研工作管理办法》,着力打造调研团队专业化、年轻化。全年,编写各类法制宣传信息418篇、工作简报138期,刊发《金江法苑》半年刊两期,向上级法院报送学术论文、案例评析36篇,其中被中国法院网、中国法治网、新华网等各级网络媒体采用信息1433篇次,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宣传法院工作,有效维护了法院的司法形象,顺利通过了“国家级文明单位”复评工作。

(六)着力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1.依托信息化管理,促进高效办案。借助执行查控系统,及时掌握、扣划被执行人财产;运用审判流程管理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司法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充分依托永善法院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以司法技术革新,打造“智慧法院”。新审判综合楼目前已建成诉讼服务大厅、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视频会议室、业务及环境全覆盖监控系统、3个高清科技法庭、信息发布高清LED屏、网络安全防火墙、庭审直播等信息化设施,通过信息化建设的有力推进,打造智慧法院,实现科技强院。

各位代表,2017年,永善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先后有9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其中法院集体被中院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黄华法庭被中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执行局李增祥被省高院授予“天平荣誉奖章”。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和监督,得益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法官干警的精诚团结和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永善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永善法院的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距离县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许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更为突出,办案难度日益增大;二是少数干警理想信念淡薄,大局意识、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三是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四是少数干警规矩和纪律、敬畏法律意识不强,“任性”、“妄为”仍不同程度存在;五是解决执行难任重道远;六是新建审判综合楼仍有较大资金缺口需要解决。对于上述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努力克服和解决。

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开创永善法院新局面

2018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要求,按照县委的总体安排部署,细化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服务永善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在坚定政治方向上有新气象。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党章》,开展理论调研,组织学习测试,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办好“新时代讲习所”;三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支部学、庭室学、个人学习等形式组织广大法官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论武装。

(二)在服务中心工作上有新举措。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大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刑事审判以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的锋芒对准黑恶势力,净化社会环境;民事审判以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为重点,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审判以推动官民和谐为主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行工作以解决“执行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为重点,维护司法权威。

(三)在加强党的建设上有新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夯实党建责任,继续抓好流动红旗评选,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开展经常性党建督促检查;深入夯实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党员服务日”、“固定活动日”、“党费日”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团队桥梁纽带作用,激发队伍活力。

(四)在强化党风廉政上有新进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是关键。全力配合县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职责发挥,严明政治纪律,加大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立足思想教育、强化制度管理、狠抓作风督查、大力发展廉洁文化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在推进司法改革上有新发展。深入总结和把握司改工作经验,切实解决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差距。认真抓好人员分类管理、审判团队协作运行,进一步完善审判方式改革、法官助理作用发挥、案件繁简分流、细化绩效考核制度,适时调整兼顾工作均衡的分案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强化对权力的监督,让法官做到有权不任性。

(六)在打造智慧法院上有新成效。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大厅,逐步建成具备诉讼咨询、文书填写打印、排队叫号等诉讼引导功能,逐步实现自助立案、自助文书生成并打印、案件信息查询、自主缴费、手机APP网上立案系统、手机APP咨询平台、远程视频调解室、网上送达系统等信息化诉讼自助功能服务系统。提高科技法庭覆盖率及庭审直播使用率,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服务群众、队伍管理、廉洁保障的深度融合与运用,切实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在提升法治文化上有新特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行动指南,以提升法治文化建设为导向,注重提炼既有的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和经验,拓展文化的形式和内容,丰富活动载体,凝聚队伍合力、培育法治精神。积极争取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学习交流,增强文化自信。在文化主题“尚法为永·崇德至善”的基础上,继续打造独具地域特色和职业特点的法治文化,通过文化建设提升法院的对外影响力。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公正司法、严格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常态、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启新征程,创造新业绩,为永善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 “三个一”活动:即送一支笔、送一个笔记本、一次交心谈心。

2. 主审法官 X:主审法官 X构成机关支部委员组成模式,X表示主审法官、法官助理或司法行政人员。

3. 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4. 网上立案:通过购买服务,建立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立案系统,当事人或代理律师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上传立案所需材料,由立案庭在后台审核立案材料,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不符合条件及需补充材料的及时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

5. 网络咨询: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建立咨询平台,通过智能法律咨询与人工咨询相结合,对当事人的诉讼咨询进行回复。

6. 远程视频调解室:建立远程视频调解室,方便确有原因不能到院参加调解的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视频参与调解,同时对调解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7. 网上送达:建立完善的网上送达系统,利用购买服务建立的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以及QQ、微信和支付宝通过互联网进行送达。

责任编辑:永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