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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张平同志获得2018年度永善县“好媳妇”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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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瑜  发布时间:2019-03-06 16:12:33 打印 字号: | |

日前,永善法院干警张平同志荣获永善县“好媳妇”这一殊荣。

张平同志,与丈夫结婚十余年来,由于老公长期在乡镇工作,她既要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也要照顾老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在与其婆婆相处的十余年时间里,她与婆婆没有红过一次脸、吵过一次架;她以自己为榜样,以身作则的教育子女,关心爱护孩子。对丈夫投身脱贫攻坚事业中,长期不能从乡镇的工作中抽身回家,更多的是包容和理解,全力支持着丈夫的工作,为丈夫打理好家庭的大小事务,照顾好老人,教育好子女。

作为一个好儿媳、好妻子、好妈妈,她没有感天动地的伟大事迹,没有振聋发聩的自我表白和豪言壮语,她以一个典型的东方女性的心态埋头做着她认为该做的事情,用自己朴实无华的行动诠释着媳妇、妻子、父母的责任和担当,践行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责任编辑:李光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