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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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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13 11:02:12 打印 字号: | |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之(16

 

永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39日在永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永善县人民法院院长  戴  

 

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2018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018年,永善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以及省委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永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永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立足职能职责,服务中心大局。

一年来,我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打好“结案攻坚、执行攻坚、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法治的社会秩序稳定器、经济增长助推器、社会管理调节器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打好“结案攻坚”战,维护社会稳定。201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056件(其中新收3676件,旧存380件),新收案件同比增长23.98%,审执结案件3782件,结案率为93.24%。接待群众来访2282人(次),信访处结率为100%。全年,开展巡回审判2365次,“阳光司法”庭审1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校学生、辖区群众旁听庭审6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近两万份。刑事审判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功能,坚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通过在院机关及四个基层法庭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标语和专题展板及142个村张贴标语等方式深入宣传,对近三年民事、刑事、执行工作梳理排查5000余件,切实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严厉打击影响永善社会稳定的盗窃、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严反腐工作方针,严厉打击在涉农、扶贫领域的贪污受贿犯罪37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净化社会环境。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1件,审结185件,结案率92.04%民商事审判注重发挥调节经济关系、婚姻家庭关系、引导社会价值取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繁简分流、诉前调解、诉讼保全等措施,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稳妥审理了永善宸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目前该案已复盘峻工即将交付使用,下步将进行权利人债权清偿;对涉及永善发展的重点工程建设引发的各类纠纷,依法积极审理,有效防控风险,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242件,审结2079件,结案率92.73%行政审判认真落实集中管辖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加强绥江、水富、永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后的审理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86件,审结83件,结案率96.51%,审结的案件中,行政诉讼案件82件,审结非诉执行案件1件,审结土地资源、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土地行政管理登记、房屋征收拆迁、交通运输管理、库区移民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62件,占已结行政案件的75.61%2018年已审结的82件案件中,行政负责人共出庭71件,出庭率占已开庭案件的86.59%

2、打好“执行攻坚”战,全力解决执行难。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我院对标对表,克难攻坚,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四个基本”为总目标,紧紧围绕“三个90%”和“一个80%”的核心考核指标,以“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举全院之力,攻坚克难,取得较好成绩。共受理执行案件1527件,结案1435件,结案率为93.98%。申请执行标的17047.14万元,执行到位5118.6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5.8万元。司法拘留20人,罚款55人,罚款金额2.06万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0人,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限制经营514人,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市法院的考核中,我院多项指标名列前茅。一是党委领导,齐抓共管。始终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开展执行工作,总体部署和重大事项积极向县委汇报,争取政府、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通过县委政法委主持召开执行案件联动机制联席会、“亮剑行动”执行攻坚誓师大会,相关单位履行法定协助职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案件执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合议等方式,使执行工作得到全面监督,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共同攻克执行难的大格局。二是明确目标,压实责任。通过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时间、明确路线、压实责任,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对重大系列案和290余件个案进行排期限、定重点、划思路、判风险,确保执行攻坚有序推进。对债务较多、案件囤积时间较长、明显资不抵债的涉企业法人系列执行案件,依法启动执转破程序,疏通化解执行案件的良性渠道。三是健全机制,跟踪管理。完善内部机制,围绕工作研究常态化、一案一策精准化、定案到人固定化的思路,院领导与一线干警零距离、面对面研究执行工作,确保压力传导到人、责任落实到案、跟踪督查全面化。保障到位,克难攻坚。加大对执行攻坚人、财、物的投入,调整主审法官3名、法官助理8名、书记员11名充实到执行一线,调整8辆警车作为执行攻坚专用车辆。4名副院长一线办理执行案件,并分组带队到法庭辖区开展“亮剑行动”、“云岭总攻”活动,突破执行“钉子户”,院领导亲自承办案件101件,带领组员办案499件。五是营造氛围,凝聚合力。通过新闻发布会、永善电视台、工农广场电子显示屏、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强化宣传,形成合力攻坚的氛围。公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正确引导执行难和执行不能,使全社会对执行工作形成理性认识,凝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社会共识。

3、打好“脱贫攻坚”战,助力脱贫攻坚。2018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关键之年,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挂钩帮扶茂林镇冷米村、文山村实际情况,制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压实单位责任、压实一线队员责任、压实帮扶干部责任”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能力。一是压实单位责任。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总支,确保挂钩帮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班子成员定期到挂钩村研究工作,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组成信息核查、农危改、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工作组,深入挂钩帮扶点开展工作。二是压实一线队员责任。在人手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抽出6名年轻干警,分别下派到冷米村、文山村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下派1名督导员。加强对驻村队员管理,将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纳入审务督察,定期看望驻村干部,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驻村工作队员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指导人民调解、落实土地确权等具体工作。三是压实帮扶干部责任。制定方案明确帮扶干警的帮扶责任、任务,将结对帮扶工作一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确保扶贫工作全院干警人人有责,个个参与。今年,组织全院干警336人次分批次到茂林镇冷米、文山村遍访1668天次,先后投入经费22万元。

(二)坚持固本强基,筑牢发展基础。

1以队伍建设为根本,队伍素质显著提高。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着力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思想建设、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司法服务民生、党建责任落实和阵地打造等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巩固提升党建示范点建设成果。紧盯支部规范化目标任务,对标“五个基本”,全力推进党的建设。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按照党风廉政“五廉”工作思路,将党风廉政融入到专题教育、廉政党课、审务督察、案件回访、案件评查、谈心谈话、质效督促等工作载体,通过培训廉政监察员、召开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座谈会、畅通信访渠道等方式不断强化内外监督,节假日采取发送短信和群发微信等方式提醒干警遵纪守廉,做到廉政监察队伍在案件、节点等管理方面全覆盖,在全省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中,经受了多轮明察暗访,干部队伍全年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2、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推进改革落地落实。按照“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工作要求,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职权配置,台《永善县人民法院审判权清单》、《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合议庭办案规则》等七项制度,在进一步规范办案法官用权上下功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初步确定8个内设机构及相应的岗位职责;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已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人民陪审员数额为90名,联合司法局印发了《永善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和选任公告,为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供保障;规范聘任制书记员管理,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开展了编制外书记员考核转聘工作,对现有书记员进行优中选优,已选拔出22名书记员进行聘用,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3、以教育培训为抓手,促进履职能力提升。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干警,全年共开展以“深学新思想,服务新时代,实现司法水平新提升”、“用好管党治党总抓手,树立引领发展方向标”、“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引领司法工作开拓新局面”为主题的专题学习8次,党组班子领导作集中发言8人次,相关干警作辅助发言32人次,35人次参与集中学习;通过各种渠道提升干警素质,先后派出123人次到华东政法大学、云南省法官学院等参加各级各类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根据县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在全院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扶贫论述摘要等重要论述学习,认真收集参学干部撰写的心得体会,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切实开展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按照县委要求认真完成了2018年度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次,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用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智慧法院”深度运用。经过积极努力,我院已于20181月迁入新综合审判楼边办公边建设,目前,已成为环境优美,便民利民的法治场所。新综合审判楼建成了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视频会议室各一个,高清科技法庭9个,庭审直播等信息化设施,推进信息化在审判领域的尝试应用,实现了由“方便管理”向“方便诉讼”的转变,为提高审判质效提供有力支持。建立全面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年分别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裁判文书992份,公开案件结案信息1420件;实现庭审网络直播、诉讼服务大厅案件信息数字化查询等功能,人民群众可登陆中国庭审公开网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全过程,群众只需用手机终端即可关注案件审理,在机关服务器终端查询案件办理进度,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公开透明化。

5、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弘扬法治文化精神。以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为目标,打造“对外宣传、内部刊物、文化走廊、文体活动”“四位一体”的氛围营造平台。在“尚法为永·崇德至善”文化主题和“党建领院、公正立院、文化育院”院训的统领下,按照“一厅、六廊、三室、一家、一堂”的布局设计办公区文化建设,涵盖审判楼诉讼服务大厅、文化走廊、党建展室、党风廉政展室、院史综合陈列室、法官之家、文明食堂七大板块。建好永善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全年共登载各类外宣稿件363篇,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8期,微信更新工作信息156条,官方微博更新326条,刊发《金江法苑》半年刊两期,全面对外展示永善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

各位代表,2018年,永善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黄华法庭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机关第一支部被市中院表彰为“全市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获“优秀”等次,在全县综合考评中获“优秀”等次,先后有15名法官干警受到省、市、县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大力关心的结果,是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县人民信任支持的结果,更是全院干警努力拼搏的结果。我谨代表永善法院80名法官干警对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意识到,法院工作距离县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更为突出;二是执行经费、装备、警力保障尚未从根本上解决;三是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四是少数干警能力素质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五是信息化建设及新建综合审判楼仍有较大资金缺口需要解决。

二、明确目标,持之以恒,2019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的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定政治方向,推动理论武装再深化。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政法思想统揽法院审判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各种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教育培训载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法官干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法官队伍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二)紧扣审判任务,推动业务建设再夯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有力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刑事审判以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围绕两年治根目标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加强与公安、检院的配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黑恶势力,净化社会环境。同时要严厉打击整治枪爆犯罪、邪教违法犯罪、“两抢一盗”、贪污、渎职、酒驾、重大伤害类犯罪,妥善处理非法集资、房地产开发等系列案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民事审判以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为重点,调处各类民事纠纷、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事关永善稳定发展大局的群体性纠纷,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监督依法行政,支持“放管服”改革,支持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对待“执行不能”,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巩固执行成效,规范执行行为,有效遏制消极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不懈怠,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为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切实解决执行难。

(三)抓好“三个落实”,推动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结合我院挂钩帮扶工作实际,在县委的领导下,与乡镇和村两委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挂钩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进一步加大对挂钩村的支持和挂钩帮扶,压实帮扶干部和一线队员责任,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上真抓实干,举全院之力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围绕改革任务,推动机制建设再完善。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等配套改革,认真落实内设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促进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机制的构建。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切实加强沟通交流,努力解决好司法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干部职级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推广“枫桥经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在工作对接、程序衔接和机制联接三个方面下功夫,抓实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两个方面的工作。

(五)坚持从严治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加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牢牢把握“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着力建设政治、业务、思想、品德、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巩固提升党建示范点建设成果,积极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对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扛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问题为导向,从严整治“四风”,全力配合县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职责发挥,严明政治纪律,加大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六)实施文化兴院,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再提升。以新审判办公大楼的文化走廊、党建展室、党风廉政展室、综合展室为抓手,构建和发挥思想阵地作用,大力营造突出永善本土特色、法院系统特色、党建党风廉政教育特色的法治文化工作氛围,让文明司法在全院干警中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创建更高水平的文明成果。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环境、新的条件、新的压力和新的任务,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能定位,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牢记使命、初心不改,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真抓实干,奋勇前行,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附件:

名 词 释 义

 

1、“四个基本”: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四个基本的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2、“三个90%”和“一个80%”的核心考核指标:“三个90%”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一个80%”即:近三年执行案件的整体结案率达80%以上。

3、“亮剑行动”: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部署要求及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6月中旬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15天的“亮剑行动”分片集中执行攻坚活动,掀起昭通强力执行、打击“老赖”的执行风暴。

4、“云岭总攻”:20187月中旬至10月中旬,云南三级法院启动“云岭总攻”执行行动,用三个月的时间,通过集中打击制裁一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老赖”,集中甄别移送一批执行转破产案件,集中办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涉民生、涉金融、涉特殊主体案件,达到执结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办结一批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化解一批执行信访案件的目的,促进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局面有根本性改观,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突破性进展。

5、“五个基本”: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

6、“五廉”:制度保廉、学习思廉、先进引廉、监督强廉、问责固廉。

7、“枫桥经验”: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社会治理经验。

8、“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责任编辑:龚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