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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土地纠纷引积怨,温情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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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梦竹  发布时间:2022-01-13 09:26:21 打印 字号: | |


1月10日,永善法院桧溪法庭联动细沙乡细沙社区及细沙社区水洞子二社成功调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01年1月3日,原告胡某之父承包细沙乡水洞子二社周某家土地耕种管理,并购买周某海房屋居住。2017年4月,原告胡某将户口迁至细沙社区水洞子二社并随后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21年4月,被告陈某将其承包地相邻边界损毁,占为己有。后经细沙社区调解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同年12月,陈某将胡某砌好的堡坎损毁,并私自将砌堡的石头搬离。胡某认为,陈某多次毁坏其财产且经村委会调解无果,遂将陈某诉至法院。

当日,桧溪法庭协同细沙乡居民委员会主任及细沙水洞子二社社长和部分群众代表步行到争议地,实地查看和勘验。经了解,原告陈某一直有心结,认为自己是迁户身份,同社邻居排斥自己。承办法官明白要真正化解矛盾,不能就案办案,关键在于要解开胡某心结,当即采取“背靠背”思路做调解工作,尽管到了下班时间,办案法官仍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淋着细雨在涉案地块近四小时的协调沟通,双方终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确定了争议土地的边界线,并用石头砌好堡坎作为相邻土地分边界线。

永善法院桧溪法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始终,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前端,化解在基层。双方当事人在2022年春节前夕放下执念,握手言和,解开了彼此近4年的心结,为此案画上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龚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