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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开辟“庭内+诉前”调解绿色通道,让农民工讨薪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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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彬艺  发布时间:2022-05-31 09:00: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善法院大兴法庭以庭内+诉前调节方式,成功调解了涉案被告刘某某所欠的多名农民工工资案件,有力解决了农民工欠薪问题,进一步助力优化了营商法治环境。

基本案情:被告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金阳县老寨子乡中心校学生宿舍工程,将工程转包给被告刘某某,2020年3月,原告梁某某及原告王某某在该工地上做工。2020年8月15日,经结算,被告刘某某欠原告梁某某工资63379元,欠原告王某某工资47888元,并出具欠条。但被告刘某某给付二原告部分工资后,剩余工资一直未支付。

审理经过:大兴法庭受理这两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后,及时联系二被告,但因原告提供联系方式错误,无法联系上被告刘某某,法庭干警当即驱车赶往被告刘某某住所地,留置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且提前发布了开庭公告。开庭当天,二被告如期到庭,因诉讼标的相同,法庭合并审理该两案。经审理,被告刘某某当庭承认欠二原告工资属实,但现在无力偿还。同时,法庭外还聚集了很多向被告刘某某索要工资的其他农民工。

考虑被告刘某某不仅拖欠二原告工资,还拖欠了其他更多农民工工资,如果该两案一判了之,并不能解决根源矛盾纠纷,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尤其正值全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之际,大兴法庭慎之又慎,从解决根本问题想办法和对策。庭后,承办法官反复背靠背做双方思想工作,分别从法理与情理角度向被告阐明利害关系,被告刘某某最终同意于2022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二原告农民工工资,两案得以调解结案。同时,法庭干警趁热打铁,一并将到庭外聚集的其他农民工组织到庭调解,最终全部得以诉前调解结案,被告刘某某于2023年8月30日前一并支付其他农民工工资。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永善法院大兴法庭坚持常态化为群众办实事,为农民工讨薪纠纷开辟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绿色通道,着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以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助力。


 
责任编辑:陈玖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