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吴梓极:
本院受理原告徐生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过程中,原告徐生润于2022年7月11日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于当日作出(2022)云0625民初7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原告徐生润撤回起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625民初75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