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之十六
永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6日在永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永善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唐春月
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五年来,永善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永善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17至2021年,受理各类案件21291件,与上个五年相比增加12569件,同比上升144.12%;审执结案件20852件,比上个五年增加12541件,同比上升150.9%;结案率97.93%;法官每年人均结案142件。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核心
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拥护“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并将其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使全院干警受到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提高知信行合一能力,进一步铸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二是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遮丑、不护短、不文过饰非,坚决整治顽瘴痼疾,纯洁法院队伍。三是突出政治教育,深入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抓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以“读书班”“固定学习日”和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提升队伍素质。五年来,无干警受党纪政纪处分。
二、聚焦职能职责,全力护航永善安全发展
依法惩治犯罪,护航平安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受理刑事案件1181件,新收同比上升84.5%;审结1158件,结案率98.02%;判处罪犯1539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化反邪教斗争,依法严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案件6件16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对65名涉恶势力被告人予以严惩,排查案件26910件,深挖移交线索41条,发出司法建议31条,通过长期巩固斗争成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涉毒犯罪案件42件46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充分发挥“金沙江流域环保审判庭”作用,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案件52件75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打击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316件323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犯罪案件482件566人。推动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惩徇私枉法、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15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立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件,对45名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司法保护。
保障民生权益,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五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2152件,新收同比上升81.4%;审结11932件,同比上升84.56%,结案率97.32%;调解撤诉7843件,调撤率65.73%。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婚姻家庭等领域涉民生案件9569件。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秩序的职能作用,与县工商联召开保护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开通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绿色通道。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司法职能与护航企业发展相结合,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2576件,涉案标的9.93亿元。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2410件。
监督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以主动靠前服务为抓手, 将行政审判主动融入工作大局。受理绥江县、水富市、永善县行政案件467件,新收同比上升353.39%;审结455件,同比上升389.25%;结案率97.43%。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抓手, 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存在程序瑕疵的行政行为,在坚持合法合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兼顾行政行为稳定性和行政效率,依法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处理决定62件,裁定驳回起诉138件。以加大行政案件和解为抓手,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达成协议后撤诉56件。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判决撤销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67件,判决变更1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9件。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0件,出庭率86.7%。
加大执行力度,推进诚信建设。在“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大格局下,“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显著成效。为巩固深化成效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永善法院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着重抓好“一五三”重点工作,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规定,加大实施司法强制和限制措施力度,严厉惩戒失信行为,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五年受理执行案件7491件,结案7299件,结案率97.44%,申请执行标的7.82亿元,到位金额3.88亿元;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56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74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1674人,集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4人。
三、围绕中心大局,积极投身新永善建设
扛实脱贫攻坚责任,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压实帮扶责任,落实帮扶任务,持续加大人财物投入。先后抽出12名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长期驻挂钩点茂林镇冷米村、文山村、松林村开展入户遍访、拆危拆旧、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投入经费23.16万元,协调解决扶贫资金211万余元,向扶贫点村委、学校、贫困户等捐赠各类物资价值5万余元;审理“控辍保学”案件137件,帮助辍学孩子成功返校;深入扶贫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慰问困难党员等帮扶共建活动80余次。组织干警每月深入挂联乡村开展“政法干警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6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30余场次,专题宣讲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13场次。
扛实困境企业挽救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永善法院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在办理永善宸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坚持市场化导向,聚各方力量,集思广益,积极作为,破题破局,有效解决工程恢复建设、房产预售及房屋交付等问题,让购房者顺利接房,确保破产不停产、职工不失业,保持了“富善中央大街”房地产项目的经营活力和市场份额,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有效防止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扛实市域治理责任,促进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提升。切实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持续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助力美丽县城建设,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工作,指派网格管理员、志愿者3000余人次到网格点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交通指挥等相关工作,投入各项资金共计20余万元。“七五”普法目标圆满完成,“八五”普法全面启动,切实抓好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大力开展“法律七进”“公众开放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以司法体制改革为着力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突出主审法官主体地位,实现最大化“放权”;精准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步进行“控权”设计,健全法官专业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制度机制,完善审判人员权责清单和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切实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管理工作,夯实法院审判力量。推进内设机构和司法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通过系列改革,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以优化诉讼服务为切入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设立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聘任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参与调解,诉前化解矛盾纠纷858件,司法确认67件;完成200个调解组织、30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行跨域立案,上线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为当事人提供网上在线诉讼服务,实现诉讼服务“零距离”“不打烊”“指尖办”。五年来,跨域立案50件,通过互联网立案302件、缴费6300件、调解1620件、开庭99件、保全42件。强化基层法庭服务功能,在四个基层法庭设立诉讼服务分中心,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司法服务;打造特色法庭,结合辖区实际,在黄华法庭设立金沙江流域环境资源特色审判法庭;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五年联动调成纠纷254件,指导村社调解纠纷549件;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十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法庭,每月按期到点开展接待群众、宣传法治、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等工作。
以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新福祉。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通残疾人诉讼、追索劳动报酬、工伤、抚养赡养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大力推行巡回审判、阳光司法、赶集日法庭和渡船法庭等便民举措,主动上门开展立案、送达、调解、审判等司法服务6386件次。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帮助特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减缓免诉讼费177件31万余元,向49件6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8.85万元。畅通法律援助渠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诉讼难问题。五年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800余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五、强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年来,永善法院始终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认真落实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机制,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围绕代表审议时提出意见建议和在民意座谈会中主动征求的意见建议,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反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调研座谈,旁听庭审、监督执行案件41件52次354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执2129件2630人次。召开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律师代表、群众代表座谈会,积极听取意见建议,落实重大敏感案件主动汇报制度。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5件,对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全部反馈到位。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发布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案件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在互联网直播庭审3236场,公布裁判文书5845篇,公开案件信息13854件,依托永善法院网、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公开各类信息3753条。
各位代表,五年来,永善县人民法院政治建设有力有效,服务大局有谋有为,主责主业有招有数,为永善平安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连续6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和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全省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17个集体和37名个人先后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长期关心、关注、关怀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短板:一是司法理念同新发展理念要求相比存在差距,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还需提升;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对精准服务大局、满足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存在差距;三是人案矛盾突出、办案压力持续增大,队伍整体素能有待提高;四是基层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站式”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和运用水平有待提高。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永善法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立足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全市“六大战略”和市委市政府赋予永善“三个示范区”“四个新突破”发展定位,奋力开创永善高质量绿色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建设新担当。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强化“赶考”意识和“答卷”意识,找准找实司法精准发力的切入点、结合点,为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永善美丽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依法履职尽责,施展服务大局新作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深入实施“六大战略”,以干部作风大整顿为推动,以营商环境大提升为抓手,狠抓落实不懈怠,依法履职、精准发力,全力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积极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永善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落实民生保障,提升司法为民新水平。坚持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严格贯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持续实施好民法典,妥善审理好“三农”和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增进群众幸福感。持续服务“放管服”改革,为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增强群众满意度。努力探索服务群众新路径,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和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新需求。
四是深化多元解纷,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按照“诉源治理、预防为主”工作思路,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抓好与党委政府部门联系机制,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前移解纷端口,下沉解纷力量,构建源头治理、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分层递进纠纷解决路径,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让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审理在前端。
五是从严治院管警,展现法院队伍新风貌。抓好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整治不良作风。深化健全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加强内部监督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让每一名法官干警准确把握大局大势,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着力锻造一支铁一般过硬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始终为之奋斗的目标。永善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出新水平,更好地服务永善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
用语解释
1.“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一五三”重点工作:指执行工作要抓住一个关键,即加快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突出五类案件执行,加大重点案件的执行力度,包括:涉黑恶势力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执行案件;强化三项重点管理工作落实,即“一案双查”、“一案一账号”建设和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
3.“十个必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的通知(法办发〔2021〕7号)。
4.“跨域立案”: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5.“一站式”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
6.“法律七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