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2023)云0625刑更5号
罪犯杨胜江,男,1974年1月1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32126197401181110),汉族,云南省永善县人,小学文化,住永善县黄华镇金寨村池塘坪社11号。因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于2022年8月29日被宣布刑事拘留,因身体不适宜关押被永善县看守所拒收,于当日被永善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3年2月6日作出(2022)云0625刑初285号刑事判决书,以杨胜江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罪犯杨胜江于2023年2月6日以其患有肝恶性肿瘤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向本院提供了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病历等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规定》的相关规定先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870-4120215。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