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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速立、速调、速结!高效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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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仁香  发布时间:2023-11-06 09:49: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善人民法院桧溪法庭采用“速立、速调、速结”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从受理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了不到一天时间,真正做到了简化程序不减权、简案快办不减质、提升效率不降标准,赢得当事人的点赞。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2日,原告朱某驾驶机动车前往永善县团结乡拉沙石,行驶至永善县团结乡213线荷麻林路段,因机械故障(方向失灵)车辆驶离路面坠入团结小河。事故导致驾驶员朱某受伤,车辆严重受损。经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朱某负全部责任。原告朱某驾驶车辆已购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购买交强险、第三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险期限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9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及已确认的各项实际损失,被告保险公司理应对该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进行赔偿,但被告保险公司一直未支付原告朱某的各项经济损失,原告朱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当日,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便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在线调解。在历经3小时的释法说理、沟通调解后,双方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并当即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朱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8273.74元。当天下午,被告保险公司便遵守协议约定进行了赔付。至此,该纠纷得以高效圆满解决。

永善法院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再提速作为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工作要求,努力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效果化解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钰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