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庭工作
换位思考解难处,执行和解暖民心
分享到:
作者:曾勇  发布时间:2023-11-10 10:00: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法庭在办理一起追索劳动纠纷中,积极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解决了被执行人生病住院急需用钱的实际困难。

案情回顾

2017年余某与郭某夫妻二人因家庭生产种植人工菌,便雇佣了甘某、许某、曾某三人为其打包生产人工菌所需的菌包材料,双方约定打包的菌包材料按20元每袋计算人工费及材料费。甘某、许某、曾某三人依约完成了交货任务,因余某突发疾病,家中经济困难,余某与郭某夫妻二人一直未按约定给付甘某、许某、曾某9600元,经多次索要无果后,甘某、许某、曾某诉至法院。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经实际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余某病情恶化,需长期住院接受治疗,家中三个小孩在上学,经济收入十分困难。承办法官本着解决被执行人实际困难的原则,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宗旨,多次联系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彼此的难处。最终申请人主动要求承办法官解除对被执行人余某与郭某夫妻二人的财产冻结,帮助被执行人渡过难关。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强制执行并非只是一场彼之所得必为我之所失的“零和博弈”,面对一般案件和特殊个案,执行方式不能千篇一律。本案中,承办法官充分将法律的“刚性”与设身处境为当事人考虑的“柔性”相结合,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责任编辑:黄钰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