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庭工作
【基层法庭新“枫”景】“法官+乡贤”联动调解,实质化解陈年纠纷
分享到:
作者:肖翠  发布时间:2023-12-07 09:11: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善法院大兴法庭采用“法官+乡贤”联动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不仅同意偿还借款,还连说带做,当场履行完毕。

陈年纠纷引发诉讼

原告蔡某与被告胡某系多年朋友。2010年,胡某急需用钱,向蔡某借款20000元。当时口头约定几天后还款。直到2012年,蔡某的儿子去索要欠款时,胡某与蔡某的儿子才立下欠条。之后,蔡某多次催促胡某还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庭审不畅矛盾激化

案件审理过程中,昔日好友针锋相对,寸步不让。原告蔡某坚持要求胡某返还本金及利息,胡某则辩称欠条内容不属实,没借过蔡某的钱。一方丝毫不让,一方耍赖扯皮,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诉求差距大,倘若仅是依法判决,败诉方有极大可能会选择上诉。为实质性化解陈年纠纷,承办法官按下了“暂停键”。

借力乡贤联动调解

“暂停庭审”后,承办法官了解到乡贤邓方军同志在当地威望高、信誉好,深受双方当事人信任。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实质性化解陈年纠纷,承办法官邀请了邓方军同志参与到本案的调解工作来。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角度阐明法理、讲清道理,邓方军同志则从乡土人情、为人处世等方面强调情理、说透事理。经多次背靠背调解,当事人双方终于解开心结,胡某承认欠蔡某20000元,蔡某也同意放弃部分本金及利息,就还款金额,给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本案当庭兑现,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乡贤”的调解方式,在法官释法明理的基础上,融入乡贤调解的柔性力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步工作中,永善法院将持续把调解贯穿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始终,深挖“乡贤文化”基因,紧紧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健全更加高效、更为多元的纠纷调解模式。

 
责任编辑:黄钰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