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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鲍卫忠式好法官】以“如我在执”理念深入践行司法为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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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胜强  发布时间:2024-05-16 10:18: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善法院桧溪法庭在发现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即将有一笔劳务费入账后,及时通知引导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并督促被执行人给付了14万余元赔偿金,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因一起“捅马峰窝”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永善法院经审理判决甘某等3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杨某等3人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0余万元当事人不服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后,二审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然而甘某某等3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杨某某等3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人同意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暂作结案处理

“如我在执”,主动作为

“终本”结案后,执行法官并未一味等着申请执行人发现财产线索后再申请恢复执行,而是一直积极主动地多方关注了解3被执行人的财产收入状况。

近期,执行法官了解到3被执行人即将到账一笔超10万元的劳务费,遂第一时间告知杨某,引导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经执行法官督促说理,3被执行人于近日主动到法庭缴纳了14万余元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分期履行剩余案款的和解协议。

“官司打赢了一直没拿到钱,我本来很担心被执行人有钱了也会偷偷转移财产,没想到法官你们一直帮我盯着这件事情。”拿到案款后,杨某对执行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情。

执行工作是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最具体环节。今后,永善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深入践行司法为民要求,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努力交出让群众满意的司法答卷。


 
责任编辑:周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