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
渴望儿女成才,天下父母同心。尤其是当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日见分明,社会竞争日趋激烈,人们因此对子女的期望值更高,对家庭教育更为重视。但当今家庭教育也潜存着一种可怕的功利主义倾向,注重实力,注重财富,注重比较和竞争,这种文化观及其衍生出来的价值观已经影响许多家庭,最为集中和典型的反映就是大部分家庭对子女仅偏向于注重智力发展,对孩子的学习成绩极为重视,而对子女非智力因素,如情感、道德品质、生活态度等却缺少关心甚至放任不管,有时采取错误的引导,对子女的感受和需要也了解很少,漠不关心,使子女身心受到摧残,情感、性格的健康发展受到极大影响,出现各种心理疾病,导致子女自残、自杀、仇恨、辍学,吸毒、上网、早恋、盗抢、强奸等重特大恶性事件频频出现。这些畸形的家庭教育危机,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思考与分析,高度予以重视,“救救孩子”,救救我们下一代,提高民族素质。笔者经过接触和审理的一些案例所作的社会调查,在本文中就现实我国社会家庭对未成年子女教育管理中的各类弊端予以凸现并加以分析,希望给予天下父母者有所启迪,并引以为戒。
家庭教育存在弊端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分析
一、期望过高,逼子成龙型:
过高的期望和压力,泯灭了孩子活泼的天性,造成孩子心理逆反,身心俱伤,导致生命小舟早早搁浅。
引发思考的案例:2000年1月,浙江金华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悲剧,一名十七岁的孩子因不堪忍受母亲的高压,一定要考上名牌大学,平时每门课的考试成绩不能低于97分,低了不是骂,就是打。终于有一天在母亲无休止的唠叨下,他心烦得血冲头脑,一下子失去了理智,挥起榔头将母亲弑杀。
分析:在双方欠缺沟通和信任的情况下一味施压,如此结局在所难免:一是孩子强烈的逆反心理,导致人间至亲至爱的双方陷入一场战争,而战争的最后,双方都是输家;再不就是父母的期望被子女片面理解并无限放大,最终超出其可以承受的极限导致心里崩溃。
笔者认为:成功的爱包含有以下一些要素:平等、尊重、沟通、因材施教,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人格培养为前提,提出合理的期望值。
二、粗暴施教,摧残子女心灵型:
心理学家研究表明,家长粗暴施教,会有两种后果:一是使孩子形成懦弱,胆怯的退缩性心理人格特征;二是在孩子心灵深处播下暴躁和残忍的种子。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种子在一定的情况下会爆发,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引发思考的案例:2000年11月8日9时,一男孩捅了母亲5刀后逃到石家庄市候车室,引起民警注意被抓获,在陈述中孩子讲到:这件事件(指杀死母亲)是长时间家庭积累起来的矛盾冲突造成的,这些矛盾是因父母长期不睦,时常吵打,妈妈管教我的方式只有一个“打”字。我上小学三年级时,一天傍晚,我站在院子里的一棵大杨树下小便,被妈妈发现了,她从屋子里冲出来,狠狠地一脚踢在我的后腰上……过了一段时间,我到医院检查,其中有一个肾萎缩了,至今我只有一个肾……。今天凌晨,爹妈又在电话里吵架,我忍不住冲进屋,把电话线拨了回到自己的屋里,妈妈使劲儿来敲门,火气一直很大,说话激动得不行。妈妈的情绪激起了我的火儿,我进了厨房,拿起了刀子……
评析:日本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家铃木镇一曾把一种母亲称为“半狼”母亲,他说,在照顾孩子的物质生活和生理健康方面,这样的母亲是世界上最好的母亲,他们节衣缩食,可以为孩子献上一切。可对孩子的精神或情感生活来说,她们是“狼”,她们根本不知道孩子情感上需要什么,而是将自己的意识强加在孩子身上,她们的想法是,只要是为孩子好,可以采取一切手段。铃木镇一把这一做法比作种田施肥,如果不了解庄稼需要什么,只顾往地里浇肥,结果必然会毁了庄稼。
笔者认为:为人父母要去掉狼性,教育子女既不能凭借有着如何良好的愿望和崇高的目的,去施以“狼”性的手段和态度。应建立在“充满人情味,亲情味”的家庭教育方法上。要知道,孩子们也有他们的权利,孩子毕竟不是任人宰割的私有财产。
三、不重素质重分数,致使孩子成畸形:
教子成才,先要教子成“人”。长期存在的应试教育,使许多长陷入了分数的怪圈。结果使许多孩子素质得不到提着,身心“发育不全”,这样的孩子不仅难以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甚至连生存也存在问题。
引发思考的案例:全国“黑色”7月高考后落榜考生因种种原因自杀的案例时有发生,就是很好的例证。
评析:人生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估量自己。当挫折来临时,要让自己困惑、焦虑的心理冲突找到一个宣泄和平衡的路径。就像一个人迷了路要问路一样,作为家长应该给孩子正确的引导。
笔者认为,车辆急转弯,极易甩掉人,人生转弯时,父母应多方留意,格外关心才是。
四、有爱无教,“温室”效应型:
教育孩子,不能没有爱,但必须爱得适度,爱得理智。溺爱是一种愚昧的爱,往往会在甜甜蜜蜜之中毁了孩子。俗话说“娇子如杀子”。但如今仍有许多家庭把独生子女当“小皇帝”,这种以新形式出现的溺爱,影响着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再苦不能苦了孩子”这话对,“再富不能宠了孩子”这话更对。这是从多少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值得父母们深思。
引发思考的案例:小路的爸爸是一个十分精明的老板,自身就不注重思想品德修养,富裕后趾高气扬,花钱大大方方,儿子在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加之平时自己也有很多钱,不知不觉间堕落成吸毒,斗殴等的不良少年。
评析:日本人很注重对小孩从小进行人生的磨炼,在电视新闻中获悉,从幼儿园起,冬天都要裸露身体站在冰雪下用毛巾擦身,用以强健体魄,提升毅力;西方国家的小孩在摔跤后,父母的态度是视而不见,叫其勇敢地爬起来。而中国人恰恰相反,每个城市的小孩一到冬天,父母忙着的是一再敦促孩子加衣加裤,摔跤后赶忙将孩子抱起,“心肝”、“宝贝”叫个不停。这是何等鲜明的反差。长此以往,中国的教育方式确实令人堪忧。特别是现代家庭,一个小孩,爷爷、奶奶不惯,爸爸、妈妈就姣,要钱给钱,要玩给玩,车接车送,连路都不用走了,怎么能造就出高素质的人才。
笔者认为:中国的教育模式应遵古训: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五、忽视青春期教育,父母谈性色变型:
少年、少女正值青春期,诗人喻之为美好的花季,但生理学家们却称之为“心理动荡期”或“心理风暴期”,这时,孩子们身体迅速发育,性生理迅速成熟,但心理上则往往还处于“断乳期”,这种不同步造成孩子心态前所未有的敏感和不稳定,许多家长对“性教育”和心理辅导惧怕又无知,于是许多本不该发生的悲剧发生了……
引发思考的案例:前不久,法制栏目报道一则案例。四川省某县某村一名十四岁的在校少女,自感身体不适,到某村卫生院检查,该院医生检查后说可能是怀孕了,叫隔几天再去检查一下,事隔七天,该少女又去检查,医生用专用试纸检查,尿检呈阳性,确认少女怀孕了。少女回去后,因过度耽心,便喝农药自杀,被发现后,送医院抢救,因不见好转,转成都医院治疗,远在浙江打工的父母赶回家后,请成都医院就少女是否怀孕进行检查,经成都医院检查,该少女处女膜完好,尿检是阴性,确认未见怀孕征象。经父母询问该少女,少女说从未有过性行为,没交男朋友,也未遭强暴,问她自己怎么也相信怀孕了,回答认为与男生扳了手劲,有过接触,可能就怀孕了。后该少女抢救无效死亡。
评析:从以上案例不难看出,如果家长学校能正面引导一下孩子,该剧就可能不会发生。
笔者认为:家长、学校应给予孩子们渴求知识的帮助,共渡心理难关,这也是孩子在生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爱”。要教育孩子,家长要自己先走出愚昧。
六、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让孩子失爱失教型:
家庭破裂,外出打工人员,随便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公公、婆婆、叔、伯、姑、舅甚至邻居,自己一走了之,有的一年、两年,甚至数年不回家看看,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致使孩子放任不羁,失爱失教,酿成了多少人间悲剧……
笔者所在的县城,因父母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致使小孩无人看管和看管不力走上犯罪道路或致死、致伤他人等案件在逐渐增多。
引发思考的案例:原告文某、周某夫妇分别于2003年9月、2004年1月外出上海打工,将其子交由其岳父母家代管。2003年9月起,文某在大兴镇中心校学前班读书。学前班作息时间上午两节课,下午两节课。2004年春季学期后,下午是13时30分上课,每节课45分钟,课间休息15分钟。星期二、五下午第二节是卫生课,学校惯例分期分批轮流组织学生大扫除。2004年7月2日,文某未轮到大扫除,就与另外的学生一起到学校南侧50米处的堰沟堵水洗澡。在堵水处,永善县建筑建材公司的工人在沟内正放置抽水泵抽水修建新教学楼。15时左右,过路的郭仕军发现文某头抵在水泵上,扑在水沟内,估计已经死亡,就喊“电烧死小娃儿了”,并将其从沟内抱出。永善县建筑建材公司的工人随后赶到,将其抱到医院,但文某已经死亡。类似本案中的原告文某夫妇双双外出打工,将自己年仅6岁多的小孩丢给年老体弱的岳父母监护。可想而知,老人都是需要年轻人关心、照顾的人了,还能管理好调皮捣蛋的小孩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文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应是他的法定监护人。文某的出事,正是由于疏于管理,监护不力的隐患。试想,当今的父母如果只管生了小孩就放之任之,随便授予他人代管,能管好吗?更不说教育与启发了,这的确是当前农村面临的重大问题,这是严重不履行监护职责,不履行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表现。
笔者认为:为人父母者,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对孩子多一点关爱、体贴。应自觉意识抚养,教育子女是自己的法定义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七、外界污染,疏于防范型:
孩子思想活跃,强烈的好奇性和求知欲使他们周围的一切都充满兴趣。所以最容易对孩子形成巨大的诱惑和冲击,使孩子近墨者黑,近珠者赤。
引发思考的案例:一个春寒料峭的日子,吴家小兵突然失踪,吴父找遍大街小巷,寻访过全部的亲朋好友和老师同学家,均无结果。这时张某跑来递给吴父一封信,称是街上一男人叫其转交的,吴打开信一看,果然是儿子出事的。信的内容:你儿子小兵已在我手中,你要想儿子回去,就拿30万元现金到某某处……。吴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将递信的张某抓获,张某即带公安干警将小兵解救。当问他为什么要绑架小兵时,张某回答很简单:“学网络游戏,闹着玩”。
笔者认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对万花筒般的社会现象,文化现实要留神,孩子生在其中,难免在接触,交友中受污染,需要家长及时帮助清洗。
综合以上家庭教育中的危机,我们知道,无论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几乎都设有许多部门或组织以及适用司法程序用于解决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监护事务纠纷。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责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正如学者所言“当父母的行为与子女利益相悖时,其父母照顾权应当受到限制或者剥夺,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而被剥夺照顾权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并不因此而解除。”因此,笔者呼吁,面对以上列举的中国式家庭教育的现实危机,从我国的立法、社会环境、传统教育模式以及社团组织、文化、教育、卫生、行政、司法部门均应引起高度重视,共同维护好未成年
人的利益,提高青少年及下一代的素质,才能使民族兴旺、国家富强,中华民族立于不败之地。
注:主要参考书目教育部关工委家教中心编写《失误家教警示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