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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学习 强监督 保廉洁
——永善法院召开首次廉政监察员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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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玉  发布时间:2010-05-10 15:10:20 打印 字号: | |
  5月6日下午,永善法院召开廉政监察员座谈会,会议由纪检组长谢玉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孙馨,监察室主任阙微及11名来自本院审判执行部门和基层法庭的廉政监察员参加了座谈会。这是永善法院2009年8月实施廉政监察员制度后首次召开的座谈会。

  会上,孙院长作了题为《认真履职 大胆监督 促进我院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的重要讲话,谢组长、阙主任分别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暂行规定》、《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工作职责》、《人民法院有关部门配合监察部门核查违纪违法线索暂行办法》。各廉政监察员在热烈的气氛中各抒已见,积极建言献策,就该院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讨论,会议通过了《永善县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工作职责》。

  最后,孙院长强调:廉政监察员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任务,岗位重要、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全体廉政监察员要在工作中认真履职,大胆监督,并对廉政监察员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监察能力。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二要认真履职,大胆监督。廉政监察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廉政监察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好表率。廉政监察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作出表率,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重大责任,确保法院法官队伍清正廉洁。
责任编辑: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