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永善法院党支部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
分享到:
作者:吴燕  发布时间:2010-06-30 14:59:34 打印 字号: | |

永善法院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后,刘松、周蒲丰、阙微、胡勇、吴燕5位同志组成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支委会对支委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松任党支部书记,周蒲丰任支部副书记,阙微任组织委员,胡勇任纪律检查委员,吴燕任宣传委员。

党支部刘书记对新一届支委提出了要求,他说本次换届是在直工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至下而上、至上而下选举产生的,整个结果体现了党组的领导,体现了党员的民主,体现了党要管党,体现了承前启后,体现了年龄、性别、民族、阅历、工作性质等种种特色,结构更加合理。我院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差距,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还有一定差距,这也为我们的工作留下了一定的空间。新一届班子中,除了周蒲丰同志连续担任了两届党支部副书记外,其余同志对支部工作都还很陌生,这就要求新一届支委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年轻同志要多向老同志学习,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围绕支部工作做什么,怎么做开展学习,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开展支部工作,做到支部工作有部署、有形式、有落实,有载体。二是加强调研。新一届支委中有老党建工作者,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党建理论的调研,搞出一些理论成果。如重点调研探索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好法院的党支部工作等。三是支委委员要整合资源、发挥各自的长处,互相体谅,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补台而不拆台,发挥班子作用,共同把支部工作做好。

责任编辑: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