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主讲人康震认为一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图书侵犯了其著作权,将该出版社及出售涉案图书的图书公司诉至法院。
康震称,2008年4月,内蒙古出版社出版发行了蔡景仙主编的《传世名家经典文丛》丛书,其中包括涉案图书《苏东坡旷达人生》。康震从北京一家图书公司处购买了上述涉案图书。经比对,《苏东坡旷达人生》与其《康震评说苏东坡》内容一致。
被告出版社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康震认为,该出版社及出售涉案的图书公司侵犯其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请求法院判令出版社及该图书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合理开支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30 300元并赔礼道歉。
法庭上,被告图书公司称,本案涉案图书在证据交换的时候,出版社已经明确承认是其出版发行,如果涉案图书存在侵权行为,也是出版社造成的,自己只是规模较小的图书批发商,也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图书,无法断定图书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自己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庭辩论结束后,双方均愿意接受调解,本案当庭没有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