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永善法院全体党员立足本职岗位,紧扣作风转变和服务为民,在比贡献、创佳绩方面进行公开承诺。为了确保公开承诺不走过场,永善法院党支部严格公开承诺程序,做实“五个一”确保公开承诺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一次调查走访。承诺前,党员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就公开承诺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同。
二是提交一份公开承诺。党员要结合本职岗位工作,至少提出一项承诺事项。承诺事项要有具体的实事和工作任务,要细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和量化的内容,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交党支部,由党支部以适当方式进行张榜公示。承诺内容切忌大话、空话、套话,内容不实者,发回重写。
三是践行一份承诺。党员作出承诺后,要积极创造条件,围绕承诺内容,按照承诺中确定的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承诺事项、兑现承诺内容。
四是承诺结果体现一个“好”。要求全体党员要在“好”字上下功夫,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让上级组织和领导表扬好;自觉加强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让同志们羡慕好;积极服务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人民群众称赞好。
五是接受一份监督。党支部要将党支部、党员承诺事项、兑现承诺的情况等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