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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人民法院从四个方面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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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燕  发布时间:2010-09-02 14:38:41 打印 字号: | |

永善县人民法院从四个方面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宣传工作

一、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活动氛围。在法院门口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局域网发布宣传标语;在永善县人民法院网站上设立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创办创先争优活动简报,适时报道活动动态,营造活动氛围。二、明确创先争优宣传任务。规定院创先争优办每月完成向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创先争优活动稿件不少于1篇(条),向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先争优活动信息不少于4条,向永善党建网报送信息稿件不少于2条的宣传任务。三、拓宽创先争优宣传渠道。通过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党组织典型和优秀党员典型;及时撰写活动动态上报县创先办;向各级报纸、网站等媒体投稿,扩大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范围;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形成巡回促宣传,宣传促审判的双赢局面。四、加大奖励力度。宣传稿件按照《永善县人民法院信息调研新闻宣传管理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兑奖。

 

责任编辑:胡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