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善法院党总支部出台《永善县人民法院党总支部党员分析制度》和《永善法院党总支部党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两个制度”)。两个制度根据《永善县2010年度县直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要求,结合永善法院实际,细化了党员管理、考核、评议、分析方法,是永善法院各支部下步工作的重要依据。
《永善法院党总支部党员管理制度》规定党员管理工作由各支部对党员的政治思想、党内生活、作风纪律、工作任务进行全方面管理。要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党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次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每年要为党员上一堂党课。党员要严守审判秘密,模范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审判纪律和工作纪律;要不断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新的法学理论,钻研审判和本职工作业务,开拓进取,更新观念,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使自己成为本职工作的精英;要克己奉公,无私奉献,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要勇挑重担,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创一流业绩。
《永善县人民法院党总支部党员分析制度》规定各党支部针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学习、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作风,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分析,撰写一份党员分析报告。
“两个制度”的出台,使永善法院的党员管理工作逐步迈进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实现了党员队伍管理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