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尾,初冬的桧溪大地虽然有丝丝寒意,但在
在听取了法庭对2010年各项工作汇报后,谭书记详细询问了干警的各项情况,将温暖送到干警的心。随后,谭书记指出桧溪法庭的各项工作开展得较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创造了许多经验,值得认真总结提炼,最好是形成书面的材料,让外界更加了解桧溪法庭的工作,最终的目的是要达到消除矛盾构建和谐乡镇。希望桧溪法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好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创造更多的经验。
一、要与辖区党委政府加强沟通协调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由政法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是基层法庭化解矛盾促和谐的根本保证。法庭在工作中,应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定期向辖区乡(镇)党委汇报工作,重大案件随时汇报,让辖区党委知道法庭的工作目标、思路、方式方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法庭要认真听取党委的指示,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在实际工作中,把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法庭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法庭的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这样,党委和政府就会支持法庭各项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关心法庭干警的学习和生活。
二、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及村两委密切配合
创建平安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不是法庭一家的事,与整个社会息息相关。法庭的工作,最终的目的在于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环境,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派出所、司法所及村两委人员与群众打交道密切,熟悉地方风土、地理环境,生产生活习惯,对当地村民的具体情况比较了解,在群众中有较强的信任感和亲和力,并且最先知道当地发生纠纷的情况,最了解客观事实,法庭要根据个案实际,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及村两委密切配合。
三、加大巡回审理和案件回访力度
巡回审判制度一定要坚持。谭书记的一句“苦了干警但方便了群众”让法庭干警感动不已。同时,书记还希望法庭将工作做的更彻底些,多回访案件的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意见,案件是否真的“事了”。
四、进一步推进非诉解决纠纷
新的时期,新形势下,法庭要探索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从大局着眼。在辖区党委、人大的领导下,辖区政府的帮助下,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非诉调解工作,围绕发展是第一要义开展工作,强化司法宗旨意识,更新司法服务理念,切实找准工作切入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庭基层战斗堡垒的作用。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将以往的“阵地战”转化为“阵地战”与“运动战”相结合,通过多项举措落实司法利民、司法便民措施,真正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和一切服务群众。把非诉工作做细做实,积极用行动回应辖区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诸多关注和期待。
五、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法庭要努力做好信访工作,把来访群众当家人,坚持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处理问题,多做顺民意、解民忧的事,走进群众,用真情打动群众,化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