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院民一庭在各方面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全庭审结220多件案件,圆满地完成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任务,认真落实廉政风险保证金责任,被民主评选为2010年度先进集体。为总结成绩,再创新高,民一庭及时召开庭务会议,精心部署2011年各项工作,实现“一项制度”和“四个要”的目标,确保2011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项制度”:随着经济的飞跃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水平不断提高,我院近年受理的民事案件逐年递增。为更好的服务大局,落实司法为民,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民一庭结合县情、院情,推行“黄金搭档”办案制度,将干警分组进行搭配。分组时,注意考虑搭档的年龄、性格、经历、特长等因素,实行“老同志”带“新同志”的方法,使干警能相互取长补短,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四个要”:一是全庭干警要积极踊跃参与“创先争优”活动,争当优秀,特别是党员同志要充分发挥“五好五带头”作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再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弘扬正气、带头遵纪守法,争当星级党员,最终推进庭室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要“百花齐放,争奇斗艳”,在司法审判的宣传方面,积极撰写具有报道价值的外宣稿件,主动编写信息简报;三是要全能发展,在个人发展发面,要强身体素质、重思想意识、硬综合素质,做多才多艺的全能型法官。四是要清正廉洁,两袖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