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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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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潇  发布时间:2011-02-18 17:23:37 打印 字号: | |
  •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松向孙院长签订承诺书
  •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太永向孙院长签订承诺书
  •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玉向孙院长签订承诺书
  •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唐世奎向孙院长签订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制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确保领导干部换届选举得以顺利进行,2011216,永善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领导班子成员按通知要求签订了《换届纪律承诺书》,向组织承诺:在换届工作中,严守“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要求。坚持原则,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胡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