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法院要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实施《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为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选择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召开,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所蕴含的重要意义不言自明。在最高法院的专题研究部署下,各级法院必须要深刻领会此次会议的精神,认真贯彻各项教育培训方针,将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到我们法院的每一项工作中去,籍此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助力司法服务工作。
人民法院要全面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教育为先这一关键。《说文解字》中对教育的解释为,“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教育培训这一先导工作,要不断加大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投入,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同时,教育培训工作也要与目前正在法院系统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等一系列主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立旗帜树标榜,树典范强教育,继续加大对如宋鱼水、陈燕萍等模范法官事迹的宣传报道,在法院内部形成一种人人争先进、个个做模范的良好氛围,在突出教育培训重要地位的同时,提升各级法院争先创优的意识,提高法院干警对于教育培训工作的热情,使广大干警形成良好的学习和工作习惯,促使人民法院在司法服务中涌现出更多先进模范。
人民法院要全面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牢牢把握教育立人这一根本。鲁迅曾经说过“教育是要立人”,孟子的君子三乐之一也为“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胡锦涛总书记也指出“人才是事业发展最可宝贵的财富”。可见,古往今来,以教育立人兴才已经是共识。我们国家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也对当前法院队伍的素质能力,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培养一批能够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求的新型人才,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人民法院只有牢牢把握教育立人这一根本,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大力提升法院系统人才队伍素质,改变作风,将理念教育与能力培训相结合,培养一批办案水平高、为民意识强,能够广泛获得人民群众认可的司法人才,才能适应新时期国家形势对于法院工作的要求。
当前,人民法院正面前着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审判压力与日俱增的局面,我们唯有牢牢把握人才这一法院发展的根本,坚持全面落实教育培训规划,优化法院队伍结构,提升法院干警司法能力,必将成为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前进的动力来源,也必将使人民法院在为民服务的道路上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