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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务犯罪审判新成果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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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5-13 17:13:15 打印 字号: | |

511,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今天专题研究部署了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会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专门作了重要批示。批示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职务犯罪案件,要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肯定成绩,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切,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坚持严格司法,切实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开创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新局面。(512《人民法院报》)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不仅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而且败坏政府的威信,损害公众利益,具有非常严重的危害性。当前,人民法院职务犯罪的审判工作已成为人民群众瞩目的焦点。如何借助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营造更为廉洁清正的氛围,已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无论何时,各级人民法院都要认真部署和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以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新成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要在职务犯罪审判工作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是人民法院公正履行审判职能的重要抓手,也是体现司法服务以人为本的重要手段,更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的重要方式。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尤其是职务犯罪审判工作中,要充分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全面推进职务犯罪审判工作,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要突出字,始终保持对严重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严重职务犯罪分子,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又要切实注重字,对涉及职务犯罪、且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凸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要在职务犯罪审判工作中认真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权是由人民赋予的,法院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好坏,最终还是需要人民群众来评判。可以说,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做好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长期以来,基于对法律理解上的偏差,有时候群众不能完全理解法院的裁决结果,甚至会对法院的某些裁决结果不满。因此,这就需要法院通过积极的释法明理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对裁决结果知其然,更知所以然。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托司法公开的举措,借助各种宣传手段,不放过任何一次说理释法的机会,尽量避免机械的说教,努力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乐于接受的方式去释明法律、阐明法理,从而让当事人理解、人民群众接受、社会公众认同,继而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之目的。

    对人民法院而言,开展好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唯有抓好抓牢,抓出成效,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才能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