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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连获四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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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星立  发布时间:2012-03-19 13:15:23 打印 字号: | |

2012年3月15日,在永善县总工会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永善县法院工会被表彰为“市级模范职工之家”(代市总工会颁奖)、“县级模范职工之家”、“2011年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特色奖”,工会主席刘星立被表彰为“优秀工会工作者”。

永善县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带动群团组织,高度重视工会工作。职工之家自2006年建立以来,在上级工会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关注职工权益为重点,以创建模范职工之家为目标,高起点,严要求,以建院带动建家,以建家促进兴院,有力地促进了全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近年,永善法院先后获各级表彰奖励达100余项。其中,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3年被县总工会表彰为“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特色奖”;2011年 3月,被县总工会评为“合格职工之家”;职工之家连续三年成为全县示范。

永善法院工会在2011年开展的“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在党总支的引领下,极积组织职工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活动,参加义务献血,向困难群众捐款捐物,对职工生病住院及生日进行慰问等,凝聚了人心,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桥梁扭带”作用,为促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市县总工会及院党组的充分肯定,为此受到上列各项表彰。永善法院工会委员会正以高昂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带领全体职工为争创“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