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你们法官真是为民服务的好法官,为我们当事人考虑,让我少跑了很多的冤枉路。”原告鄢某拿到法院调解书后,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感激地如是说。这是笔者所在法庭快速立案、快速调解后结案的一起外地人员的离婚纠纷案件,此案当天立案,当天法庭即找到被告,当天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类似即立即调即结的案件,法庭处理了很多件,只要案件有这样的可能性,都尽可能的以这样的方式处理。有时会一天收两案且两案都调结。这样处理,虽然承办的法官很辛苦,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当事人满意,结案率也相应提高。对此,笔者在思考,怎样做更完善……
当前,处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时期,利益的调整、体制的变革、社会的转型,加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不可避免地引发社会矛盾,农村征地、城市拆迁、医患纠纷等社会矛盾“触点”增多、“燃点”降低。此种形势下,对于案多人少的法庭,如何妥善处理好这些矛盾纠纷显得尤为重要。怎样着眼于司法为民,力求公正高效,不断推出便民新举措,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和时间势在必行。今年以来,笔者所在法庭采取电话联系后上门立案、当场审查后当场立案等便民措施,尽量减少当事人诉累,使当事人少跑路少走弯路,当然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法庭在收到诉状后,通常由立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全面了解,主要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立案后,及时将案件分配到承办人手中,由承办法官根据案件情况迅速分析,深入分析矛盾焦点。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有和解愿望的案件,迅速找好焦点,这样就等于完成了任务的一半。针对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标的额不大的健康权纠纷以及有些当事人在外务工需要及时返回岗位的等案件。承办法官在把握 “准,快、稳”的前提下及时调解案件。每个纠纷都有他特有的争点,下面的问题,在于如何处理争议各方的利益等问题,尽量的一碗水端平,达到双赢就更好了。这样做通常都能及时、有效的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调解过程中,法庭全体干警几乎都会灵活创新,很多时候是大家联动调解。很多案件的当事人均表示愿意马上处理并能当场达成协议,在调解达成协议后,承办法官都会积极发挥自身的司法能动作用,快速制作调解书等后续工作,抢在当天下班之前将调解书制好,及时发送邮件到县法院,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将调解书印好,及时发放到双方当事人手中。有的案件从接案到结案不到两小时。当事人在接到调解书后都会对法官的高质高效表示由衷感谢。
快速高效的工作效率以及真心为当事人着想的做法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以“快速、便民、调解”为重心,围绕“速”字做文章,即立即审、即调即结。做好案件工作后还必须进一步做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从心里与对方和解,力求完整化解矛盾。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速立速结的背后,更需要法官耐心、细致、公平、公正。在赢得当事人赞誉的同时也必须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的工作才是过硬的。速立、速结也充分体现了司法工作的效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