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的办法(试行)》,永善县人民法院制订出台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设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做好人民陪审工作,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工作日益重视。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感到身上的担子更重了,结合七年的陪审工作实践,我就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谈谈自己的体会,与同行的各界人士共勉。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司法改革措施,这一举措对于增强审判透明度,保证司法公正,实现“阳光司法”具有重大的意义。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是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最终体现,这对于来自各条战线的陪审员来说,是一个严峻而又光荣的挑战。要做好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对政治思想、文化素质、道德修养、民众信任、乐于奉献、公正民主等方面均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是勤于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养,文化素质和法律修养。“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一规定赋予了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同等的权利,但陪审员如果学习不够,业务不熟,要实现这样的权利就会落空,陪而不审,形同虚设,就会愧对于人民。只有坚持学习,才能不断增强正确判断案件的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只有不断的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在参审案件时,调查、提问、查证、质证、听取当事人陈述,参加合议等提出具有代表广大群众心声的意见,才能体现出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利。我们陪审员,多数生活在基层,多数时间要忙于处理本职工作事务,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每天至少抽出一两个小时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身边的事例对照思考,举一反三,强化理解和记忆,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二是树立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做公平正义的化身。陪审员是代表广大群众参与司法,肩上的责任是伸张正义,顾全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审判即是政治荣誉,也是法律使命。开庭前,我们必须熟悉案件的全过程,找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对不熟悉法律法规又没有代理人的要多给其法律指导,避免在庭审中走弯路。庭审中,要克服畏难情绪,克服怕得罪人的思想,充分利用自己来自群众的优势,切实帮助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庭审结束后,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做好判后释疑工作,尽量让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接受法律裁判。我们要充分地参与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即要体现法律的公正,又要体现陪审员的价值,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所学知识,避免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
三是搞好作风建设,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审判作风。提高自身修养,才能做一名法律的忠实执行者,这也是对每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考验,在现实生活中人的欲望千奇百怪,人们习惯把开庭审理俗称为“打官司”或“吃官司”,少数人为了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就会使出不同的招数,动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来干扰司法公正,这对于法官或是人民陪审员都是一种严峻的考验。我们要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奉公,不畏权势,站在司法独立的立场上去审理案件,保证案件的公正裁判,坚持作风民主,保证案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四是正确处理好与法官、律师之间的关系。我们要经常与法官、律师交流和沟通,学习他们对法律条文的适用、典型案例的经验、民事纠纷的调解等广泛的业务知识,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相互取长补短。同时,在整个案件参与过程中,要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五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优势,当好“几大员”。人民陪审员是一个身份特别、职责特殊的编外司法公正人,要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还要在角色上适时调整,无论遇到哪类情况,人民陪审员都可以变换工作的角色。参与案件审理时当好“裁判员”,案件审判中人民陪审员的独立地位可以介于原、被告和法官三者之间,必须考虑案件终结后的社会效果;参与案件调解,当好“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群众,贴近群众,代表群众,也了解群众,具备知民情,懂民意的优势,当事人易于接受陪审员的劝导和解释,我们要当好“调解员”,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及时有效地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处理时,要当好“协理员”,结合联系面广的优势,做好协调处理理顺关系的工作,尽量减少矛盾扩大的危害;参与信访申诉案件时要当好“消防员”,利用自己的边缘和人际关系以及社会影响力,做好控访和息访工作,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和不和谐因素。此外,参与司法民主监督时,要当好“监督员”;参与社情民意调查,当好“信息员”;参与法律普及时,当好“宣传员”;总之,人民陪审员要随着工作的需要,随时转变工作“角色”,促进公正司法,减轻司法成本,提高自己,服务人民。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新的问题仍会产生,作为国家专门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更加严峻,面临的使命更加艰巨。为此,人民陪审员更应依法协助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要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不断积累总结新的经验,为促进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作出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