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9日下午,在永善县人民法院党总支召开的第三季度“流动红旗”评选会上,机关第二党支部荣获“流动红旗”,此次评选为永善法院党总支改选、机关支部增建以来的第一次“流动红旗”评选活动。
永善法院“流动红旗”的评选,是根据《法院党总支关于开展授旗评星活动的实施方案》中的“流动红旗”考核标准和党总支与各机关支部签订的《党建目标责任制》,每季度末由党总支组织各机关支部书记对当季度机关支部工作进行打分而评选的。
机关第二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支部党建工作,加强党务管理,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建设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党员在各岗位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建目标责任制》量化评分标准,该支部的各项工作指标考核累计得分99分,名列第一,因此获得本季度“流动红旗”。
该支部全体党员表示,要以此次荣获“流动红旗”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为有力推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