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一辆挂着河南牌照的公务车,在武汉往外扔烟头的动作被市民抓拍,几天后,武汉城管首次发出跨省告知函,要求车主在7天内来武汉接受处罚。随后,车主所在单位——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召开全局职工大会通报批评当事人,并回函武汉城管局,表示愿意受罚。11月26日上午,一张50元的汇款单从千里之外的河南新乡寄到了武汉市城管局。(11月27日 《武汉晚报》)
随着50元罚款汇单的寄出,武汉对“车窗抛物”事件的处理应说已到此结束。然透析这一事件,其传递出的正能量却不会因事情的解决而淡去公众的视野。
首先,城管执法的较真态度让人敬佩。正如有评论所说,我们并不缺少护航城市文明建设的法规,而是缺少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态度。时下,城管执法难是道现实问题,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又是依法执法的“硬伤”。因而,面对外地车主的“车窗抛物”,武汉城管能较真、敢较真,不依不饶,表明的就是一种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的态度,这是执法者应该恪守的职业道德。
其次,违规单位积极纠错是种生动的文明行车教育。面对舆论质疑,凤泉区财政局不护短、不遮丑,也不漠然视之,而是“解剖麻雀”、举一反三,为干部职工的不文明行为揭“疮疤”、敲警钟。无疑,这种“现身说丑”式的教育,其效果远胜于那种空洞、乏味的理论说教。
另外,这是对公权力的约束。本来,执法无公私之别,也无省内省外之分。但多年来,执法对象大都是针对普通民众,尤其是公车违规,更鲜有较真的执法者和跨省问责的。长此以往,助长了公权力的随意性、恣意性和骄横性。而公车违规“与庶民同罪”,其凸显出的不仅仅是处罚,更是对公权力的约束和节制,这是打造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50元处罚事小,可其昭示出的意义大。建设文明社会,追求公平正义,就该如此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