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12月2日,永善法院机关第二党支部组织党员及所覆盖的办公室、刑一、刑二庭的非党干警到玉笋村开展登山活动。
在支部书记刘星立的带领下,全体人员在绿树环抱的山间小路上攀登竞赛,尽管山道迂回、路程较长,但大家一路欢笑一路汗水,在鲜红的党旗引领下,互相鼓励,坚持向上,充分发扬了支部团结协作和努力拼搏的团队精神,经过一个半小时,大家都攀登到山顶。
在山顶上,支部书记刘星立组织大家重温胡锦涛同志所作的十八大报告及新党章的部份内容,最后集体合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表达了对党的感激之情,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共同祝愿我们的党永葆活力,十八大精神伴随着我们不断向前进。
通过此次学习、登山活动,二支部及相关庭室干警既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又锻炼干警们的坚强意志,促进了党员与非党员干警的团结协作。大家表示,将把登山活动中比、学、赶、超的精神带到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