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永善法院“四要一不得”强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新风
分享到:
作者:唐世奎  发布时间:2013-01-16 09:38:30 打印 字号: | |

为了提高干警的清正廉洁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永善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永善县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

会议要求,法官干警要清正廉洁,带头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一是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弘扬和树立新风正气,摒弃陈俗陋习,树立法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二是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名义,借婚丧嫁娶、职务升迁、子女升学、参军、就业、过生日和乔迁新居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三是全体法官干警要自觉抵制大操大办的歪风,不准参加有亲友关系以外的各类婚丧喜庆活动。四是各庭室要加强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日常教育,大力弘扬移风易俗、崇俭尚廉的良好风气;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纪条规和道德规范教育,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五是纪检组、监察室要强化监督,切实履行职责。注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易发、多发和高发期,早打预防针,常敲警钟,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责任编辑: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