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法庭工作的时间久了,接触的群众也多,对他们心里的某些想法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触动笔者的是一个老者对笔者所讲:群众对法律知识是欠缺的,但对法官是有期待的……在群众眼中,法官为群众解决纠纷,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作用发挥得如何?群众对法庭及法官如何评价、有何期盼?思想了许久,还是想借那个老者的话作为引子,将这些年来在基层办案的一点浅薄的积累说说群众对法官的期盼谈点肤浅的认识。
一、“忠诚”为“魂”。法官在工作当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法官忠诚于党和人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辖区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领导及监督,自觉把履行法官职责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执政地位统一起来。作为基层法官应该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深怀忧民之心,爱民之情,把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融入到日常的审判工作之中,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充分尊重基层群众的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切实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让当事人胜负皆心服。另外,法官要有司法亲和力,充分考虑办案效果,讲究客观公正,使司法公正、社会和谐与司法和谐有机统一。
二、认公正。原首席大法官肖扬院长曾经说过, 公正是法院审判的生命所在。在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基层,公正显得尤为重要。“你公正了,我才会放心”。公正成了法官在辖区影响力的定位器,当然也应该是法官追求的终极境界。所以,法官必须做到:不仅要实现诉讼结果的公正,即事实认定正确,法律适用准确,实体处理得当,还要实现诉讼过程的公正,即审判执行公开,依法定程序处理案件,在阳光下司法,最大限度的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自己对法律的理解用浅显的语句向当事人解释,具备良好的社会素养,强烈的竟业精神和踏实的工作。公正了,老百姓是看得见的。
三、群众希望你做怎样的法官。做法官先做人,如何做人?怎样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是我们每个法官一生的必修课。人来一世,无外乎两件事:一件是做人,一件是做事。做法官,在公正的前提下,还要廉洁, 公正是做法官之本,廉洁是做法官之要。做法官,要善良。“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性光辉中最温暖、最美丽、最让人感动的一缕。做法官一定要善良仁慈。善良是和谐、美好之道,心中充满慈悲、善良,才能感动、温暖当事人。没有善良,就不可能有廉洁,没有廉洁,就不可能有公正,一个道德缺失的人是不能做法官的。所以,善良是法官最基本的情感,对待当事人要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水暖心,一把椅子让坐,拥有一颗爱心、同情心,做到不办人情,不办关系案和不办金钱案。做群众喜欢的好法官,做一盏明灯,要照亮社会,温暖公众。做法官,要守底线,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办事。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天道酬勤,勤字当头,从小事小节做起,从点滴细节做起。做老实人,绝不阳奉阴违,走领导主义,群众很反感那种只走上层路线而忽视或打压群众的官僚作风。所以,法官一定要讲老实话,干老实事,这才是长久和根本,也是底线。做人要正直、做事要正派,堂堂正正,公公正正,才是立身之本、处世之基。品行端正,做人才有底气,做事才会硬气,心底无私天地宽,表里如一襟怀广。襟怀坦荡,光明磊落,就会赢得群众的信赖与尊重。正直做人,诚实做事。是做人的唯一准则,我们必须时时用这个准则来要求自己,叮嘱自己,给自己亮起一盏心灯,这样才能把人做好,把事做好。坚持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把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守住廉洁这个底线,把廉洁作为终身的理想、修养和追求,作为安身立业的根本,不得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参与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信服,让全社会认可司法公信力和权威。要守住这个底线,法官必须常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自律和自控意识,看紧、抓紧那条自己不可逾越的底线。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法官是孤独的,但孤独之于法官,是一种职业操守。孤独,并非没有朋友,而是要与纷争相关人保持距离,守住底线。
四、依靠群众。基层法庭的案件通常是些家长里短邻里矛盾,这些纠纷在法官看来也许不算什么,但对基层的老百姓来说也是大事,所以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时,有一些案件要把乡里乡亲集中在一起,让大家一起参与,解决这个纠纷。有一些矛盾,比如说赡养老人纠纷,在法庭里面就判不下去,当事人会到处宣传种种不赡养老人的理由,如果乡里乡亲都坐在这些听,这个当事人敢说他不赡养他母亲吗?只要这个庭在村头一开就成功了;相邻权纠纷,如果法官不到现场,通过法律向群众作宣传,同时借助群众的力量化解矛盾的话,那判决既难下也难执行。所以群众的力量有的时候是无可比拟的。法官依靠群众应该是双赢的,既得到群众的认可,也切实做到了“案结是了”。
“公正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廉洁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基石;为民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主题。三者形成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相辅相成、相互交融,深深熔铸在人民法院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共同构成人民法官的精神品格,成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发展的精神动力”。“公正”、“廉洁”是“为民”的基本要求和前提条件,“为民”是根本目标。有了“为民”的价值观,自然就能做到“公正、廉洁”,没有“为民”的价值观,就很难做到“公正、廉洁”。如果法官真正做到这几点了,相信群众对法官的期盼也该达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