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善县法院以强化岗位目标考核为抓手,对工作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强力推进均衡快速结案,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效,着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2010年至2012年,该院审结各类案件3491 件,上诉290 件,改判率为 9.31 %,无一件违法违纪涉诉和上访、再审申诉案件。每年“两会”法院工作报告通过率100%以上,群众满意率逐年上升。
一是以缩短办案周期提速增效。出台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和民商事案件分别要求在立案后10日和45日内结案,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和民商事案件分别要求在立案后25日和90日内结案。对未经分管领导同意超过规定期限结案和全年均衡结案率达不到规定指标的,在年终绩效考评时扣除相应分值。
二是以全程跟踪督促提质增效。设立《永善县人民法案件流程跟踪卡》,卡随案走,对立案、移送、开庭、评议、送达、报签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管,进行动态管理,进行预警提示督促,避免案件在各个环节滞留或推诿拖延。同时,设置案件质量评查“三道关”,对已结案件采取承办庭自查、审监庭评查、审管办抽查三道关口严防案件质量瑕疵,加强案件纠错整改力度。
三是以外部监督促公正树公信。以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为载体,加强司法公开力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观摩考评,全方位接受监督;依托法院网站、电视台、各级网络媒体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案件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审务公开为载体,将法官个人承办案件情况在诉讼服务大厅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