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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让群众感受到……
——永善法院法治文化进乡镇进村组活动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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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刚  发布时间:2013-08-26 11:06:44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永善法院注重发挥法治文化在构建社会和谐中的引领、熏陶作用,以“四群”教育、“作风改进年”活动为抓手,以打造法院文化建设示范点为动力,在全院掀起了一系列轰轰烈烈的法治文化创建、推介、服务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官服务意识、司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群众普法教育更加深入,诉讼更加便利,更能真切体会、感知司法的公开、公正、公平和温暖。法治文化进乡镇、进村组活动作为永善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搞得有声有色,形成了遍地开花之势,极大地促进了法治乡镇、和谐乡村建设。

 “阳光司法”、“庭审评查”两结合让群众感知审判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让社会公众信服法院的裁判,尊重法官的工作,敬畏法律的尊严。从2012年伊始,永善法院积极响应云南省高院和最高法院的号召,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全面、持续开展了“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和庭审评查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活动中,永善法院把几项活动结合在一起,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审判如何实现公平、公正问题,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形式展现出来。不仅全面展现当事人诉辩主张、举证、质证、认证、辩论过程,而且尽力将法官裁判的内心活动通过恰当的形式——当庭宣判展示出来,让旁听者直观地感受法官裁判的公正性。不仅使当事人对裁判由口服心不服变为心悦诚服,而且也让旁听者可以作出与法官相一致的内心判断。2013815日,永善法院莲峰人民法庭在辖区墨翰乡荆坪村巡回公开审理的一件校园健康权纠纷就充分满足了群众对审判公开、公平、公正的企盼。该案事实非常简单,就是众多学生放学后在校园内玩“跳马”游戏中,其中一名学生不慎将另一名学生绊倒导致伤残。事故发生后,当地人民调解委组织学校、行为学生家长进行调解。因校方认为他们已尽到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责任,且事故是发生在放学后,故校方没有责任而未达成协议。此后,受害学生家长将学校和肇事学生告上法庭。因该案反映出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有较强的典型性和普遍教育意义,莲峰法庭遂将此案件巡回到案发地,按照永善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要求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组织了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村民旁听。同时,院党组派出了庭审评查组对庭审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事实没有争议,法庭将重点放在了对事故责任的举证、辩论上,让各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了己方观点。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法庭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法律的规定对本案中各方当事人有无责任、有多大的责任进行了深入浅出、法理情交融的分析评断。各方当事人对法庭入情入理的评判深感信服,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当庭兑现了调解协议。

在庭审评查的点评中,参加旁听一位人大表说:“这个庭审很生动、很直观,也很透明,作为外行听了整个庭审也能判案了。以前不知道阳光司法是什么,今天终于体验到了。希望法院、法庭多到我们这样的乡村开这种形式的庭。”

诉讼直通车服务让群众真实享受司法的便利和高效

 “乡亲们,快到我家里集合,大兴法庭的法官把电脑都搬到我家来给我们办理立案手续了!”一个村民高声呼喊着。随即,大兴河口村五、六社的三、四十名村民拿着自己的状纸陆续来到院坝,把几名法官围在中间。一名女法官赶紧招呼着:“大家不要挤,排好队,一个一个的来,我们今天专门来为大家办这事的。”这是今年四月初,永善法院大兴法庭将办公室“搬”到农家院坝,开展上门立案时的场景。

原来,在20085月间,永善金沙矿业公司在修建尾矿库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大兴镇河口村正在使用的溜沙大堰炸断,导致河口村三、四、五、六社的花椒因缺水灌溉而受到不同程度损失。事故发生后,部分村民通过人民调解、诉讼等渠道获得了赔偿,但仍有40户村民因各种原因一直“观望”,权益未得实现。五年过去了,眼见其他村民的赔偿款已经兑现,这40户村民也想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又担心有关部门因他们以前的“抵触观望”而拒绝处理。大兴法庭在纠纷排查中了解到此情况后,为消除村民的疑虑,减轻村民的诉累,通过精心准备,将办公室“搬”到河口村,现场提供咨询、答疑解惑。不到两小时,大兴法庭法官就为五、六社四十户村民办完了立案手续。事后,一位七十余岁的老太太拉着樊庭长说:“现在打官司方便多了,少跑腿、省钱了,你们直接上门来,让我们感受到法官的温暖啦。”

像这样的工作场景在永善法院已成为常态。为便利群众诉讼,拉近法官与老百姓的距离,推进“作风改进年” 深入开展。2013年初,永善法院结合全县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帮扶”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在全院开展了诉讼直通车服务活动。党组号召开全院法官干警走出法院、走进乡村、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努力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法官身上感受到司法的亲切和温暖。据统计,今年以来院机关各业务庭和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上门服务325件次,到巡回审判接待点集中提供法律咨询、立案20余次。通过这样的活动,达到了法官受尊敬度和人民群众幸福感两提升的效果。

 “和谐使者”的到来,让群众深切体会法官的亲民作风

永善县位于金沙江下游,属国家级贫困县,县域山高坡陡,沟壑纵横,老百姓散居于高山峡谷中,资源匮乏,经济落后,交通闭塞是永善的典型特征。近年来,在溪洛渡、向家坝水电建设项目的拉动下,永善经济长足增长,交通显著改善、各项社会建设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了把矛盾消除在萌芽,把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永善法院全力延伸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方法、模式,自2012年以来,先后建立了基层法庭固定巡回机制、法官包片联系机制、三调联动机制等工作方法和机制。2013年永善法院又建立了“和谐使者”团队,深入社区、乡镇、村庄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精神。目的就是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落实到了具体的措施中,体现在了真切的行动中;把司法便民、利民的目标化于法官的汗水中、当事人的眉宇间。为此,民一庭法官组成的“使者团队”走出了办公室,串走在乡村小道、田间地头,体民情、查民困、暖民心。刑庭法官也走出去,联合检察院、司法局、派出所、司法所开展周末回访送关怀缓刑犯交心谈心,深入细致地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及困难,再一次给他们开展法制宣讲,鼓励他们重新树立生活信心,重建美好生活。调处中心走出去与移民涉项乡镇共商移民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服务移民发展大局;机关党支部走出去,党员法官干警深入社区,与社区干部携手调处矛盾纠纷、商讨社区管理新机制、处置社会热点难点,共同“构建和谐社区,创建温馨家园”。

不必再举例。今年以来,永善法院派出的和谐使者已不下20支,他们带去了法官的温情,留下了法治的温暖,树立了人民法官亲民、为民的崇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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