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一场剑指作风积弊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党深入开展。这次教育活动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自上而分下两批进行。作为与群众联系最多、最紧密的群众工作部门,永善法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未雨筹缪,提前谋划,紧紧围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主题,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强化落实,想方设法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先行先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着力司法公信,强化司法公开。司法有没有公信力,群众的态度是“试金石”。想知晓群众的态度,首先要满足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为此,永善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制度。采取设立业绩公示栏,公开法官工作业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完善法院门户网站公开法律文书、发布法院工作动态信息;定期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公众近距离认知、了解、监督法院、法官;走出去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让审判更加公开、透明。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公开法院工作,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有效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着力司法能力,提升队伍素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党的十八大向每位法官提出的殷切希望。履行这个职责,要求法官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方向、精湛的业务技能、深厚的法律理论素养、高尚职业道德情操。为建设这样一支优秀的法官队伍,永善法院紧紧抓住群众路线教育这个机遇,通过继续开展庭审、法律文书“两评查”,举办法官讲坛活动,相互找差距、补短板,促进相互学习和监督;通过开展“读经典、谈心得”活动、开办道讲堂,提高法官干警的理论道德修养;实施廉政文化建设,发廉政短信、上廉政课、组织观看廉政片,时时、处处、事事警示法官干警绷紧拒腐防线。队伍素质提高了,司法能力增强了,公正就应然而来,工作得到了群众称赞、同行认可、上级肯定。2011年以来,永善法院获得个人和集体的各级给类奖励80余项,集体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黄华法庭和黄华法庭支部先后收到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表彰,干警中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王光宏这样的先进典型。
着力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为满足群众要求高效办案的期盼。2012年以来,永善法院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摸索出“122”管理模式:依托“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立案、移送审理、开庭等19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完善了案件质量双重评查和法官绩效考核评价两个机制,实施岗位目标责任指标与包干办案经费挂钩、考核责任指标数与“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数据挂钩的双挂机制,促进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大提升。2012年前三季度结案率分别达到77.6%、80.39%、89.23%,与以往同期相比上升47.2%、34.21%、11.57%。2013年继续保持高位增长,前三季度结案率比2012年又上升10个百分点、 4个百分点、 4.72个百分点。办案周期缩减了,群众维权效率提高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增长了。既实现了均衡结案,又锻炼了干部,培养了法官干警的敬业精神和效率意识。克服了过去办案“年初悠悠看,年底加班干”的散慢作风。
着力便民利民,强化巡回审判。永善是典型山区贫困县,域内山高坡陡,交通闭塞,群众居住分散,打官司难成为辖区群众的一大心结。为切实解决好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把“为民司法”的口号变为群众能享受到的实实在在的实惠,永善法院结合全县开展的“大调研、大走访、大帮扶”和“作风改进年”活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了诉讼直通车服务机制、法官包片联系机制、固定巡回审判点与流动法庭“二合一”办案机制,组建社区、乡村和谐使者团队,扎实开展上门接待、立案、送达、开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过去坐堂办案的衙门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便捷高效、法官的亲民利民。据统计,截止11月11日,共巡回审判案件292件,占审结案件23.9%。走出去开展“阳光司法”活动11件/次,受益群众达8000余人次。
群众路线,是党在长期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制胜法宝。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途径,不可偏废。在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永善法院将不断总结先行先试的经验,进一步创新实践方法、途径、措施,把教育实践抓实抓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