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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黄华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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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玲  发布时间:2014-01-17 16:01: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从人民法院报传来喜讯,永善法院黄华法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永善法院黄华法庭,坐落于被称为“金沙江畔的明珠”的小镇上,这是一个被当地群众称赞的基层法庭,承担和维护着2个乡镇近10万人口的社会稳定工作。他们在司法实践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实现群众所期所盼为工作目标,找准巡回审判民生司法着力点,不顾爬山涉水的艰辛将司法温暖送到群众身边,将一件件纠纷办成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人文案和民生案。

黄华法庭在历届法庭干警的不断总结下,探索出种种应对各类案件的调节方法:他们用“明示法律法”调解复杂纠纷案件,用“冷却处理法”调解婚姻纠纷案件,用“亲情感化法”调解赡养、抚养、家庭纠纷案件,用“三分工作法”调解邻里纠纷案件,用“协调联动法”调解疑难纠纷案件,力求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都能起到司法为民的作用。

在审判执行过程过,他们着力落实“四种制度”,即诉前调解制度、诉前指导调解制度、督促执行制度、让“法庭走出去制度”。在面临辖区面积大,人口多,交通不便,农民群众普遍缺乏法律知识的实际困难面前,用他们的爱心、耐心和敬业精神为辖区老百姓架起了一座法律“连心桥”。

近年来,黄华法庭全体干警团结协作,克服人少案多,移民集镇中心任务重的困难,发扬锐意进取、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成绩面前不骄不躁,致力于辖区社会稳定,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赢得了辖区内百姓的热烈称颂。今天的黄华法庭,已成为永善法院其他部门学习的榜样,成为引领基层法庭昂扬向上的一面旗帜。黄华法庭将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的精神,为实现社会大局稳定,保一方平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目标而继续开拓进取,创造地推动法庭各项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新期待。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