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永善法院执行局“四结合”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分享到:
作者:张平  发布时间:2014-02-12 15:13:04 打印 字号: | |

211,永善法院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传达学习128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会后,执行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议,对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再次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以“四个结合”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一是将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与执行工作相结合。大家要通过各种学习方式,将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办案意识,推进司法公开,做到法理情相结合,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将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相结合。根据涉民生案件的相关要求,永善法院已出台涉民生案件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落实案件承办人,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案件执结。

三是将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全局干警在工作中,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真正把人民群众放在心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

 四是将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与纪律作风教育相结合。全局干警要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和和纪律作风,坚决防止和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发生。

 

责任编辑: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