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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四个方面”强化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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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丽芳  发布时间:2014-03-05 16:38:4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新的一年司法警察工作顺利开展。34日,永善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召开安保工作专题会,总结2013年全院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新一年的安全保卫工作。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太永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保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组织学习了云南省高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湖南岳阳市平江县法院发生一起刑事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情况通报》。针对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相继发生的安保事故案例,结合永善法院司法警察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刘副院长要求司法警察大队着力从四个方面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在当前严峻的形势下,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艰巨,全体司法警察要有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要随时绷紧思想上这根弦,做到防范于未然。

二是要加大值班安检力度,规范警务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法警大队是法院的一个“窗口”,要规范着装,开展职业道德、司法礼仪教育;认真抓好院机关大厅值班安检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值班法警严格落实好来访人员登记制度以及“逢进必检”的安检规则,并及时制作《值班登记表》,将法警岗位目标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保证每日至少两名法警值班,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加大对审判区和各楼层办公区域的巡逻防护,切实维护机关和法庭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全体法警要深入学习和落实最高法院下发的值庭、押解、看管、安检规则,高度重视刑事、民事审判保障工作,坚决贯彻押解实行X 1的警力配备,确保无一人犯逃脱,自伤自残等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对需要更新换代和补充的单警装备要及时予以申报,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并继续做好安全保卫大排查工作。对安全设施设置、监控设施、安全管理、安检和安保设备、警力与警务装备配备以及规范执行“四项规则”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不留安全漏洞,全力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永善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