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信息
畅通便民渠道,践行群众路线
━━永善法院立案庭下班后调处一起民间纠纷
分享到:
作者:李明有  发布时间:2014-03-20 09:39:21 打印 字号: | |

319上午1230分,永善法院常务副院长刘太永下班刚走到法院院坝,突然跑来一位中年妇女哭诉着说:“我女儿和女婿关系不和,正在发生抓扯,女儿的生命都有危险,请求法院及时处理”。此时,有一女子正快速的向法院审判大厅奔跑,几名男子正在后面追赶。刘副院长与法警立即控制势态,并及时安排立案庭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诉讼服务大厅迅速接访化解纷争,避免矛盾激化。及时赶来的立案庭两位法官,分别接访了双方当事人,并组织进行了诉前调解。

查明,溪洛渡镇女青年李某某与码口镇男青年许某某于200812月在县城打工认识即同居生活。20099月,李某某生育一男孩。双方于20136月补办结婚证,因双方性格不合,常为家务琐事发生吵打,致夫妻关系不和。今年2月,李某某返回娘家生活,许某某邀约一帮人赶到县城找到李某某,准备强行将李某某拖上车带回码口镇家中生活,致互相发生抓扯。李某某之母即跑到法院求助。

立案庭法官分别接待了双方当事人,对他们做了大量的教育疏导工作,分析发生的原因,分清是非责任,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劝其和好夫妻关系,为他们解惑释疑。经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均承认了各自的不足之处,保证不再发生吵打,愿按法律程序办理。最后,李某某之母激动地说:“我女儿发生这种事情,法院下班了,都能得到法院的及时接待处理,避免了对我女儿的伤害,太感谢法院领导和法官了……

永善法院运用在诉讼服务大厅开启的“便民服务绿色通道” 这一平台,畅通便民服务渠道,贴近群众生活,大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解决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使永善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