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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永善法院党组召开2014年第一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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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洛榕  发布时间:2014-03-27 15:09:30 打印 字号: | |

326,永善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组织2014年第一季度学习,昭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家升到会指导,永善法院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该院副院长谢玉、唐世奎和桧溪法庭庭长向荣春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就切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廉洁司法,加强司法公开,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党员先进性等方面畅谈各自认识和感受。

党组书记、院长孙馨总结了自228日开展群教活动以来的整体情况,并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学习、深化认识。全院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上来,提升思想认识水平,狠抓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凝聚 “司法为民”正能量。

二是开门纳谏、整改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好“离退休老干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及“当事人”三个座谈会,开展民情恳谈,积极主动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在415日前中层干部必须住村入户,广泛听取意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对发现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立说立改,绝不容许久拖不改。

三是统筹兼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开展群教活动中,要把活动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协调、不顾此失彼,绝不能使审执工作与群教活动成“两张皮”现象。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阳光司法、法律宣传、上门立案等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主动服务于民、便捷于民,提高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昭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家升强调: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是新一届党中央着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举措。全体党员法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精神上来,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保持头脑清醒、认认真真搞好此项活动。全体党员法官干警要坚持边学习、边思考、边整改、边实践、边感悟相统一,把自己摆进去,严格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对照查找自身问题。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结合省高院部署的“素质提升年”、“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强化马锡五审判模式,使便捷、高效的司法作风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共同构筑法律中国梦,确保教育活动见实效。

本次学习,有五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提前准备;二是干警用心、准备充分;三是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四是上级精心指导、活动动力增强;五是转变作风化于心,服务群众化于行。

 

责任编辑: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