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院长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这条主线,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打折扣,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切实纠正错误观念,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夯实立党之本、执政之基。
孙院长强调,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打击和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就充分体现了群众利益关系,司法为民就是为人民服务,公正司法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而坚持群众路线是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保障。
孙院长要求,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具体的司法为民实践中,一要树立正确权力观、为民司法观、平等司法观和职业使命观,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注意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而非满足于就案办案、结案了事;二要解决好对待群众的态度作风问题,始终坚守“平等热心、将心比心、以心换心、亲和耐心、诚恳虚心”五心,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疏导群众的情绪,赢得群众的信赖;三要发扬司法民主、注重司法释明、落实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宣传,畅通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渠道;四要着力提升“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与群众沟通、化解矛盾和服务群众”五种能力,争当一名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和善做群众工作、会做群众工作、能做群众工作、做得成群众工作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