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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桧溪法庭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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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祖克磊  发布时间:2014-06-19 10:04:09 打印 字号: | |

一双双微颤的手,从法官手中接过执行司法救助金,双眼盈满泪水的老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不停的叨念着:“谢谢法官,太感谢你们了,一句谢谢无法表达我们对你们的感激!”

617,永善法院桧溪法庭举行了“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分管法庭副院长谢玉和桧溪镇政法副书记肖国山参加此次发放仪式。该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源于一起火灾事故而产生的四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11年永善县团结乡苏田发生一起的火灾事故,火烧六户人家,曾某某的小孩和韦某某的小孩一起玩火,将自家的房屋和相邻四家曾姓人家的房屋全部烧毁,经法院判决由被告曾某某和韦某某赔偿原告曾姓四户人家损失共计33000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赔偿义务,四原告申请执行,法庭经过多次执行,发现四申请执行人和二被执行人都属于当地的特困户,且又发生了这次火灾,被执行人无力给付所有赔偿款,双方均向法庭提出救助申请,经法庭审查讨论,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四申请执行人因房屋损毁后,生活一度陷入困境,经报请孙馨院长审核批准,同意给予四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四件执行案共争取到救助款17000元,遂出现开篇的一幕。

自桧溪法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服务渠道,以利民、便民为切入点,灵活适用司法救助举措,及时为民解难,切实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这一举措不仅有效缓解“执行难”引发的矛盾,而且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陈玲